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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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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9-04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游志胜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1人,代表股份数70,283,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04 %。其中: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9人,代表股份数70,277,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479%;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股份数12,279,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2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277,79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6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274,02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4%;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5,6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

  公司关联股东未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与投票表决。

  该议案属于特别提案,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

  董楚、麦琪

  (三)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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