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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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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
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19-15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

  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鹏起”)A、B股股票(证券代码:600614、900907)已连续15个交易日(2019年11月13日-12月3日)收盘价格同时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人民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之(五)至(七)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其A、B股股票的收盘价同时连续2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8条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情形出现的下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6条的规定,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每日A、B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正在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发布了《关于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编号:临2019-047),2019年11月14日发布了《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19-139),并分别于2019年11月27日、11月28号、11月29号、11月30号、12月3号发布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了退市风险,详见上述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614 900907     证券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19-152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起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3038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工作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2019年12月3日披露,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及其一致行动人宋雪云与万方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投资)签署《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媒体对此较为关注。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对你公司及相关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万方投资应结合万方投资的资产负债情况和财务状况,核实并披露拟代偿的7.9亿元资金的具体来源和偿付安排,提供相关文件依据,并充分提示存在的不确定性。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万方投资应结合万方投资的财务状况,核实并披露万方投资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主营业务、员工数量、纳税情况、市场地位或经营规模、重大诉讼、大额逾期负债、被行政处罚等资信情况,并提供相关文件依据。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万方投资应核实并披露,万方投资是否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相关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安排。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万方投资签署《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应当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核实相关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存在的风险。

  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应立即披露。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万方投资等相关方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事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并于收到本工作函后及时向我部书面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工作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4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ST鹏起 *ST鹏起B      公告编号:临2019-153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债权债务

  重组协议》的补充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万方集团拟通过其子公司收回应收账款等方式筹措偿还*ST鹏起的资金,应收账款能否及时收回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万方集团能否按《协议》代张朋起如期偿还占用资金存在相应不确定性。

  ●万方集团货币资金余额较少,涉及诉讼较多,未来能否按《协议》代偿占用资金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因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公开谴责、实际控制人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等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转移存在障碍,在前述障碍及其他影响因素消除前,万方集团无取得*ST鹏起控制权的安排。

  2019年12月3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鹏起”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债权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相关事项,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万方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问询,公司将有关内容补充披露及风险提示如下(因万方集团资金来源、资信情况需进一步核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代偿资金来源及风险提示

  万方集团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代张朋起归还资金占用的情况说明》,万方集团拟通过其子公司收回应收账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具体资金来源如下:

  1、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北京市顺义区土地储备中心约5亿元土地一级开发工程款,该款项正在结算中,计划于2020年3月30日前收回。

  2、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待收的哈尔滨一工具厂不良资产部分收益权约3亿元,计划于2020年3月30日前收回。

  上述资金涉及合同及证明文件目前尚未取得,相关事项正在核实中,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资金能否及时收回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万方集团能否按《协议》代张朋起如期偿还占用资金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万方集团资信情况及风险提示

  万方集团注册资本75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东域大厦A座3202室,股权结构为北京迅通畅达通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46%股权,张晖持有54%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张晖,万方集团董事会成员张晖、杨克宁、刘玉。

  万方集团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为中等民营企业,集团本部员工28人,因集团本部为管理中心,不产生实际营业收入,2017年共纳税158.37万元,2018年共纳税43.89万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共纳税15.21万元,万方集团目前存在未判决及已判决未履行案件共计10件,涉案标的约3亿元,但不存在超过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过去三年不存在行政处罚的情形。

  关于逾期负债等万方集团资信有关情况,目前公司正在核实中,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万方集团货币资金余额较少,涉及诉讼较多,未来能否按《协议》代偿占用资金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控制权有关事项

  1、因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公开谴责、实际控制人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等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转移存在障碍,在前述障碍及其他影响因素消除前,万方集团无取得*ST鹏起控制权的安排。

  2、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万方集团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如果公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来与万方集团之间签署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公司将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

  报备文件: 《万方集团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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