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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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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99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兼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小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刘小英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持股5%以上股东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小英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的0.996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收到刘小英女士的通知,刘小英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小英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2,10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47%,占拟减持股份总额(拟减持股数的上限)的52.6725%,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可能存在差异。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可能存在差异。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刘小英女士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刘小英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截至本公告日,刘小英女士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刘小英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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