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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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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140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8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2019-101、2019-102);2019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10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2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887,7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最高成交价为9.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039,548.9元(不含交易费用)。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9-141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8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97、2019-101、2019-102)。

  (二)回购方案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回购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年9月2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9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114)。

  (二)回购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实施回购,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1月2日、2019年11月23日、2019年12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2019-116、2019-125、2019-137、2019-139)。

  (三)2019年12月2日,公司实施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887,763股,占公司总股本340,636,002股的2.02%,最高成交价为9.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039,548.9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方案完成回购。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止(即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12月2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华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日、9月4日和9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6,600,000股。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104);刊登于2019年8月24日、2019年9月17日、2019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数量过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时间过半)(公告编号:2019-105、2019-111、2019-138)。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止(即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12月2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说明:公司股份回购前后股本变化,系公司此前可转换债券处于转股期转股增加股份所致,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关于“天马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9-135)。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共计回购公司股份6,887,763股,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如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本次回购股票因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票等原因未能全部授出,则对应未授出或未全部授出的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具体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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