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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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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9-130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回购审批情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等议案。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62号、2019-063号、2019-065号、2019-070号。

  (二)回购方案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2. 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3.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4.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的条件下,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22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272,72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3%。

  其中,在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的条件下,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22元/股测算,预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636,36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2%。

  其中,在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的条件下。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22元/股测算,预计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636,36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所占比例为准。

  5. 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 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9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2019年6月20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2019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74号、2019-084号。

  2.截至2019年12月2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883,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成交的最高价格17.58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15.22元/股,回购均价16.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305,852,585.7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3.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其责任感与使命感,开展股份回购事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完成此次股份回购,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4.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公司总股本变化是由于公司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可转债已转股5,612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18,883,612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9-131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

  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893)。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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