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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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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19-011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2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泰华路188号中微公司二号楼三楼23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19日

  至2019年1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2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4: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潇

  电话:+86-21-6100 1199-1227

  传真:+86-21-6100 2205

  地址:上海市金桥出口加工区南区泰华路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2、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19-01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认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较好地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19-013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37.7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021.2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1,058.94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68),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53,486,224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9.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163.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593.2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下称“募资净额”)为人民币144,570.28万元。上述募资净额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411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三、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投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升级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升级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9,037.74万元。公司拟用9,037.7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10,593.26万元(不含增值税),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及验资服务费、律师服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等费用、发行手续费等。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021.20万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出具了《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3116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年12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37.7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021.2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1,058.94万元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投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及会计师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058.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058.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3、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3116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3116号)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19-014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峰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以及议程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18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37.74万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021.20万元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58.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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