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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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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8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50),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00,000 股( 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 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 18,000,000 股。

  2019年12月2日,公司收到国大集团《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截至2019年12月2日,国大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国大集团减持股份来源: 2009年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借壳定增持有的股份。国大集团于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1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嘉凯城股票进行了11次减持交易(每个交易日算作一次),减持价格区间为6.55元—7.04元/股之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国大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

  3、 国大集团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国大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并将持续告知实施的进展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 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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