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昌县蓝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石投资”)持有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705,6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其中股份质押数量为296,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76%。
●蓝石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9,660,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20%;本次解除质押296,010股后,蓝石投资不存在质押状态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13,40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79%,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的75.77%。
2019年12月2日,公司收到蓝石投资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还款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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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确认,蓝石投资本次解除质押后其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将基于企业资金需求而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