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9月25日召开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19年9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根据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7,233,977.00元变更为人民币139,090,854.0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9]36806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1月13日,公司已收到286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185.6877万股的认股款合计人民币56,616,207.89元,其中计入股本1,856,877.00元,计入资本公积54,759,330.89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9,090,854.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39,090,854.00元。
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19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2019年9月25日披露的《鸿合科技股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5)和2019年11月20日披露的《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1)。
二、《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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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三、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
公司名称: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56883208U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C1104室
法定代表人:邢修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元13909.0854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05月28日
营业期限:2014年12月2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软件和多媒体交互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经济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出租物业;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