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8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进展的公告

  重要提示

  股东张能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能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3,845,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2019年12月2日,公司接到张能勇先生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11月30日,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时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张能勇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张能勇先生的上述股份来源于首发前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目前,张能勇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2、公司将继续关注张能勇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9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9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85),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于2019年10月10日、2019年11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2019-105),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992,97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5%,最高成交价为10.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8,202,025.86元(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9月1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7,014,300股。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1,753,575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