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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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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向全体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决议有效期

  本次配套融资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套融资方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配套融资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配套融资完成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重组编制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资产重组方案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亿利集团、亿利控股、央企扶贫投资基金、购买其持有的亿利生态全部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后续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对本次重组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7月25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距离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超过6个月,且根据标的公司股东变化情况及相关各方充分协商,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有关事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等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1、交易对方调整

  (1)原方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亿利集团、亿利控股及央企扶贫投资基金持有的亿利生态100%股权。其中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初步预计约占交易价格总金额的85%,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约占交易价格总金额的15%,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调整后方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购买亿利集团、央企扶贫投资基金、万达金粟、民丰资本、康佳投资、均瑶集团及亿利控股持有的亿利生态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本次交易最终作价,上市公司将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及支付的现金对价金额具体如下:

  ■

  (二)其他方案调整

  ■

  (二)本次调整是否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应视为构成对方案的重大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关于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亿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等七名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各方的权利义务,公司拟与亿利集团、亿利控股、央企扶贫投资基金、万达金粟、民丰资本、康佳投资、均瑶集团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根据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情况并结合本次董事会决议前12个月内公司购买资产情况,公司本次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与成交金额的孰高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产生的营业收入、资产净额与成交金额的孰高值均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应指标的50%,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已聘请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评估”)对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2019年11月25日,开元评估已就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9]638号《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评估工作。除上述业务关系外,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拟购买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重组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亿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亿利集团、亿利控股签署关于本次重组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交易,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及收益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结论。亿利集团、亿利控股同意对亿利生态的经营业绩作出书面承诺,并对实际盈利数不足承诺利润数部分承担补偿义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验,出具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告,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致同专字(2019)第110ZB7365号《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标的公司编制了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截至6月30日的财务报告,前述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36635号《审计报告》。。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根据相关规定,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开元评报字[2019]638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摊薄即期回报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拟采取的措施,相关分析及措施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确保前述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了《关于确保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关于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公告》(2019-110)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9-108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方案构成重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内容相关简称,如无特别说明,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中的释义保持一致。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亿利洁能”)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亿利集团”)、亿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亿利控股”)、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企扶贫投资基金”)购买其持有的亿利生态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亿利生态”)全部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后续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对本次重组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7月25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由于本次交易距离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超过6个月,且根据标的公司股东变化情况及相关各方充分协商,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有关事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等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交易对方调整

  1、原方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亿利集团、亿利控股及央企扶贫投资基金持有的亿利生态100%股权。其中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初步预计约占交易价格总金额的85%,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约占交易价格总金额的15%,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2、调整后方案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购买亿利集团、央企扶贫投资基金、万达金粟、民丰资本、康佳投资、均瑶集团及亿利控股持有的亿利生态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本次交易最终作价,上市公司将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及支付的现金对价金额具体如下:

  ■

  (二)其他方案调整

  ■

  二、本次调整是否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标准

  (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

  (二)《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9月1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中对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进行了明确: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问题,明确审核要求如下:

  1、关于交易对象

  (1)拟增加交易对象的,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2)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第2条的规定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3)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20%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2、关于交易标的

  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20%;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3、关于配套募集资金

  (1)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2)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上市公司公告预案后,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达到上述调整范围的,需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公司本次交易调整后的方案中,拟新增交易对方万达金粟、民丰资本、康佳投资、均瑶集团,因此构成对原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四、本次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有关事项说明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变更后的《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因此本次交易方案重大调整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已重新确定发行股份价格。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9-109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相关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57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65,000万股,根据公开询价结果,经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协商,发行价每股人民币6.93元,发行股数64,935.06万股。截至2017年1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8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4,150万元(以下简称“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55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为避免民生银行699310781账户成为久悬户,公司转入该账户非募集资金款项400元。扣除400元后,该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75.47元,全部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274,173.89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7年,本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02,453.67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5,269.1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7,184.54万元。

  2017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3,831.62万元。

  综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2,453.6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3,831.6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45,527.95万元。

  2、2018年,本公司使用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46,261.8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

  2018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3,215.93万元。

  综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48,715.5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累计净收入7,047.5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42,482.02万元。

  3、2019年1-6月,本公司使用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5,761.76万元;收回前期预付武威管网募投项目工程款16,000万元及利息,收回前期预付张家口募投项目工程款20,000万元及利息(详见公司2019年5月15日2019-049号公告);2019年4月9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60,000万元,2019年4月11日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

  2019年1-6月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1,453.63万元。

  综上,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18,477.2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累计净收入8,501.1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74,173.89万元。

  (二)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与承诺投资额差异的说明

  单位:万元

  ■

  注1:详见附表2说明1。

  注2:该等募投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或未建设。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23)。

  截至2019年4月9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2019-027)。

  2、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28)。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综上,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18,477.28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累计净收入8,501.1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74,173.89万元。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关系如下: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扣除募集资金专户利息累计净收入8,501.18万元,本公司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325,672.71万元,占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净额的73.32%。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见附件2。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不存在不一致情形。

  十、期后事项

  2019 年11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武威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项目,将原投入该项目的67,091.03万元中部分资金变更,投资于唐口、晋州和东乡三个微煤雾化在建热力项目,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8,438.88万元,其中唐口项目3,262.53万元,晋州项目6,744.55万元,东乡项目18,431.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以借款方式向新募投项目提供。借款到期后,募集资金均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9-098)。

  十一、上网公告附件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17年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1: 募集后承诺投资69,213万元,实际投资28,336.08万元,尚有40,876.92万元未投资。公司可研报告项目前期设计建设5台75吨锅炉,由于重点用汽企业季节性生产、出城入园企业尚未动工搬迁以及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园区部分企业开工不足,影响用汽负荷。公司根据投资回报安排,先期开工建设2*75+2*6MW机组,两台锅炉一开一备,基本满足园区用汽负荷,所以承诺效益尚未达到预期。

  预期效益: 随着国家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地实施及武威市政府招商引资政策调整,签约绿色生产及智能制造示范应用项目、果汁深加工等项目陆续入驻园区,公司将适时调整投资项目,增加用汽负荷;同时与政府对接,接入居民供热;与供应商达成长期合作协议,降低招采成本、通过生物质燃料掺烧技术改造、回收余热、提升燃烧效率,通过降本增效措施,逐步提升经济效益。

  说明2:受原料价格因素影响,预测价格比现行价格低,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尚未按计划接入的客户等因素,导致实际收益小于当时测算的承诺收益。

  预期效益:实际经营情况优势依然明显,项目进入稳定期后,投资回报能如期收回;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继续引进新客户,同时拓宽原料采购渠道,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产能利用利率,通过降本增效增强企业盈利能力,逐步提升经济效益。

  说明3:一是受原料价格因素影响,预测价格比现行价格低,原料价格升高导致实际收益不及承诺收益;二是项目公司处于爬坡期,产能效益未释放影响盈利能力。

  预期效益:随着下游客户的技术改造,生产设备的升级换代,公司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项目公司所处工业园2019年正式升级为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园,为园区招商引资提供奠定了一定基础条件。公司鼓励客户多用汽,实行阶梯价格,错峰用汽,提高产能利用率,逐步提升经济效益

  说明4:受原料价格因素影响,预测价格比现行价格低,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预计接入客户未能按时接入等因素,导致实际收益小于当时测算的承诺收益。

  预期效益:项目公司处于培育、开发市场阶段。一是加快推进新用户接入工作,并与政府对接接入居民供热事项;三是与当地煤矿签订长期合作协议,降低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四是推进与电厂、供电公司签订电力直供协议降低电力成本等降本增效措施,逐步提升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9-110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亿利洁能”)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万达金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和亿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亿利生态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生态”)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测算了本次交易完成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相对上一期的变动趋势,测算结果显示本次交易不会摊薄即期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7,072.25万元和68,776.75万元。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19)第110ZB7365号《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9年1-6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下,上市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备考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4,928.21万元和81,212.38万元。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

  由上表分析可知,本次交易完成后,2018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大幅上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符合上市公司加快推进业务转型,全方位进军生态环保产业的发展规划,上市公司将成为绿色产业与生态双向赋能,深度融合发展的综合平台

  上市公司为亿利集团旗下聚焦洁能环保的专门平台,致力于循环经济、高效清洁能源及环保产业投资运营。在稳健推进各循环经济产业板块经营的基础上,加速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并依托成熟的工业园区场景资源,加快环保产业布局,为园区提供一站式洁能环保解决方案。

  通过收购与整合亿利生态,上市公司将在稳健运营循环经济产业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全方位进军生态产业,借助持续低碳绿色技术创新及光、热、电、气等清洁能源一体化开发,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利用库布其沙漠治理和冬奥迎宾廊道建设等重大项目生态财富创造的成功经验及品牌影响力,发挥土壤修复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多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在修复后的土地上,因地制宜导入运营生态公园、生态城、生态旅游等生态产业。同时,上市公司将筑牢生态根基、有效整合绿色产业业态,推进绿色发展,形成源头预防+生态恢复、清洁生产、末端控制+资源化利用+治理修复、生态产业运营的完整体系,实现环境近零损害、生态建设和绿色产业和谐发展。

  (1)助推工业园区循环经济、洁能环保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借助持续低碳绿色技术、多元协同清洁能源技术创新,打通上下游全产业链,实现绿色生产、清洁能源多能互补协同、生态零损害,促进工业园区优质提标、增效升级,打造绿色产业发展的亿利样本。

  (2)借力生态修复进一步开拓生态产业市场

  以规模化的生态环境治理作为发展的本源,通过提供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为全国乃至世界各地输出生态治理的成功经验、模式。依托亿利30年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形成的先发优势及品牌影响力,在有效整合循环经济产业、清洁能源、生态公园、生态城、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业态,发挥自身产业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以清洁能源等为代表的绿色产业因地制宜的推广、复制,采用生态招商、合作等多种方式,引入战略投资人,共享资金、品牌、技术、渠道等资源,进一步增厚生态产业现金流。

  (3)以绿色产业发展反向赋能生态环境治理业务可持续发展

  根据不同地区绿色产业发展的可能性,探索适合当地的绿色生态转型之路。以“生态修复、工程建造收入+土地收入+生态产业服务收入”多重视角创新生态环境治理业务的盈利模式,拓展生态治理的外延。以生态修复为先导,结合当地政府可供提供的特许经营权或其他资源,凭借长期积累的产业落地导入综合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兼顾绿水青山、金山银山,真正走出环境治理和生态产业共生共荣可持续发展之路。

  2、把握生态环境治理行业发展机遇,打破生态修复和绿色产业平行发展的格局,增强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且生态文明被提升为“千年大计”并写入宪法。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治理黑臭水体、推进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综合整治。继续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抓好国土绿化、防沙治沙、水土流失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培育一批专业化环保骨干企业,提升绿色发展能力。

  随着自上而下多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加速落地,“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快速推进,生态环保行业的市场空间将得到极大的释放,行业正步入黄金时代,迎来市场化高速发展的新机遇。

  上市公司与亿利生态同属亿利集团在30年成长发展中孵化的核心板块,亿利生态将亿利集团生态治理的内涵不断深化,围绕城市或乡村规模化的生态退化地进行生态环境修复,与此同时,获得了政府战略补偿资源。亿利集团依托优质煤田、能源及热力特许经营权等资产,借助内蒙古地区生产大规模工业品的良好条件,植入绿色发展的基因,进行产业化,形成能源化工类资产整合进上市公司,并通过上市公司平台进一步发展,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发展成为高标准一体化循环式零排放的优质产能,最终形成现有的循环经济、洁能环保、智慧能源的绿色产业体系。

  追溯二者发展初始,以循环经济、清洁能源为代表的绿色产业发展之源本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获得的当地政府经济补偿与回馈,生态治理与绿色产业具有一脉相承的内在逻辑,密不可分。本次收购亿利生态将打破生态修复和绿色产业原本平行发展的格局。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抓住政策助推生态环境治理行业加速发展的有利契机,新增生态修复业务,借助标的公司丰富的生态治理项目储备,结合当地绿色产业发展的可行性,整合绿色产业资源、发挥产业导入运营能力,加速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3、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发挥协同效应,做大做强“大生态”主业,打造中国领先的生态产业服务商

  上市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化工循环经济、清洁能源开发等业务,与亿利生态从事的业务从证监会行业分类来看分属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不同行业,但回溯二者发展之本源,二者同属大生态范畴,上市公司的绿色产业为标的公司生态修复之后的自然延伸,本次交易有利于双方发挥协同效应。

  (1)业务协同

  亿利洁能在本次交易之前在生态修复领域已进行布局,其以煤炭的高效综合利用为切入点,按森林式工厂打造的以PVC为核心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积极拓展工业园区洁能环保业务,实现污染的零排放,打造“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智慧能源环保一站式管家服务”新生态。为生态工业发展的成功典范,为行业内企业树立了绿色产业发展的样本。

  亿利生态聚焦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具备在干旱、风沙、盐碱、高寒等脆弱生态条件下,进行盐碱地改良、矿业废弃地修复、退化河道环境整治、荒山水土保持、边坡生态恢复等多领域治理能力及文旅、田园综合体等绿色产业的导入运营能力。

  上市公司与亿利生态在业务结构方面存在互补性,通过本次重组,上市公司业务将向大生态产业上游延伸,可进一步增进原有循环经济产业绿色开采、清洁低碳利用,同时,拓展生态环境治理业务,借助生态补偿,促进绿色产业整合发展,亿利生态亦可依托上市公司丰富的产业整合、运营经验,进一步提升生态修复后绿色产业的导入及有效运营的能力,以绿色产业的稳定现金流反哺生态修复、治理,优势互补,双方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将得到强有力的支撑。

  (2)技术优势互补

  上市公司拥有以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应用开发服务为核心的清洁能源研究院,开展循环经济、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能源互联网等领域技术升级与创新。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共有授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200余项。此外,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的原位土壤修复、水处理等技术,夯实了上市公司在工业环保等领域的技术储备。

  亿利生态承继亿利集团30年生态修复理念和经验,并不断向各类复杂环境下的生态修复领域延伸,在土壤修复、水生态修复、矿山修复、荒漠化治理、空气净化、生态种植领域(包含高寒地区生态建设)、固废处理领域积累了多项技术。

  本次交易完成后,可实现双方技术优势互补,共享研发资源、共用研发成果,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绿色产业整合、升级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并将双方的优势技术应用到更广泛的领域,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绿色转型的需求。

  (3)品牌、客户等资源共享互通

  2019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能源传播大会上,上市公司被评为中国“2018年度十大绿色能源品牌”。亿利生态承接了亿利集团在生态修复领域的品牌影响力。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强强联合、良性互动,将有效提升整体的品牌形象和国际知名度,抓住生态环保行业快速发展契机,开拓大型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拓展绿色产业市场,将双方业务的触角扩展到更广阔的区域。

  上市公司开展清洁热力等项目需与各地地方政府、工业园区合作,亿利生态生态治理业务也主要由政府主导,二者均与多地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共享双方的行业客户资源进行业务拓展,进一步加强项目招投标、争取客户订单的竞争力,扩大双方现有的市场外延,提高双方主要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知名度及占有率。

  三、填补回报并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

  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2、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3、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运作,确保上市公司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到位、运转高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加强标的公司收购整合和管理,加强募集资金运用。

  四、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确保本次重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关于确保本次重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本人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亿利集团、实际控制人王文彪作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确保本次重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承诺人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如违反上述承诺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9-111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与预案差异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组的预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9年7月25日披露了本次重组的预案(修订稿)。

  2019年12月2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重组的重组报告书(草案)。

  一、重组报告书(草案)与预案(修订稿)之间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重组报告书(草案)与预案(修订稿)相比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一)预案(修订稿)披露时,标的公司的审计工作和评估工作,以及上市公司的备考审阅工作均尚未完成。报告书中披露的标的公司相关数据已经审计、评估,并披露了上市公司备考审阅的相关数据。

  (二)预案(修订稿)披露时,标的公司的股东为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亿利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预案披露后,标的公司实施了增资扩股,增加了万达金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康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四名股东。

  (三)因本公司未在首次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方案,同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并相应变更了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四)预案(修订稿)披露后,本公司综合考虑市场变化、本次重组的实际情况等各种因素,对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增加了可转换债券。增加后,本次重组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改为“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五)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重组报告书(草案)与预案(修订稿)在披露内容和编排格式上也存在差异。

  二、重组报告书(草案)与预案(修订稿)的主要差异

  根据重组报告书(草案)的章节顺序,其与预案(修订稿)的主要差异如下:

  ■

  注:本说明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9-112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18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中国尊”东100米)ELION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19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18日

  至2019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6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议案18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分别详见2019年12月3日、11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6、议案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2,议案14-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会议出席对象要求的股东请于2019年12月17日下午17:00之前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出席会议的,应出具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可以采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中国尊”东100米)ELION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19层亿利洁能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美兰

  联系电话:010-56632450、5737696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亿利生态广场一号楼19层

  邮政编码:100026

  2、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亿利洁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亿利洁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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