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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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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9-04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19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适应企业的发展,加强行政领导力量和技术管理工作,根据总裁曾犁先生的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决定聘任张永炼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附件1:张永炼先生简历

  张永炼,男,中国国籍,1972年7月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附2: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聘任公司副总裁的提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候选人张永炼先生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在了解了副总裁候选人张永炼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条件,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3、同意将聘任张永炼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提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宁、吴杰、陈琳华

  2019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9-045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阿里巴巴需求意向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目前公司尚未完成意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评估,且项目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业务模式,数据中心项目需先期资金投入,对公司未来一定时间内可能产生较大的资金压力。

  ●此次需求意向函为阿里巴巴向公司发出的意向性需求,仅为阿里巴巴向公司发出的单方意向要约,公司尚未与其签订正式《合作备忘录》或《数据中心合作协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此次需求意向函涉及数据中心项目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交付,相关项目开工日期尚未确定,且建设期历时较长。由于需求意向函涉及项目尚未建成交付使用,故不会对公司2019年业绩产生显著影响,后期随着各项目的交付使用对业绩的影响才能逐渐显现。由于此次各项目验收交付时间存在差异,因此后期产生的收入及利润将根据项目交付时间及进展情况在10年运营服务期内分期确认。

  ●公司数据中心服务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为提供定制批发型数据中心托管服务,通常采取先获取订单,然后进行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相关的专用系统(含设备,例如柴油发电机组、冷却系统、不间断电源、机柜等)投资建设,并在项目交付使用后进行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相关运维服务的经营模式,本意向函项目为定制批发型数据中心经营模式中的终端客户直销模式,系公司既有经营模式,不涉及新业务模式。

  ●请投资者详尽阅读风险提示,关注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采购部(以下简称“阿里巴巴”)的《数据中心需求意向函》(以下简称“需求意向函”)。随着阿里巴巴集团业务的高速发展,阿里巴巴拟与公司在未来一定时间合作建设数据中心。此次需求意向函涉及数据中心项目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交付,上述意向项目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公司在运营期限内,通过向阿里巴巴收取数据中心服务费获取收入。上述意向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在运营期限内,预计数据中心服务费(不含电力服务费)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4.4亿元。

  一、需求意向函主要条款如下:

  1、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根据需求意向函,此次阿里巴巴意向与公司在国内合作建设HB41、HB33、GH13、JN13数据中心,上述数据中心项目均在2018年5月各项目需求意向函约定基础上新增的需求量。

  2、交付验收周期

  此次需求意向函涉及数据中心项目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交付,上述意向的数据中心具体项目开始时间、验收条件、验收通过时间等以后期单体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3、项目建设运营模式

  此次需求意向函涉及数据中心项目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相关的专用系统(含设备,例如柴油发电机组、冷却系统、不间断电源、机柜等)由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并持有产权,公司同时负责提供云数据中心托管服务。

  4、项目销售收入

  此次需求意向函涉及数据中心项目运营成本中的电力服务费由客户直接向供电部门缴纳。根据公司与阿里巴巴历史合作项目经营数据初步测算,上述意向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在运营期限内,预计数据中心服务费(不含电力服务费)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4.4亿元。

  具体项目如下:

  ■

  5、服务生效条件及期限

  本次意向项目涉及服务期限均为验收通过之日起10年。

  二、风险提示及解决措施

  1、无法签署正式合同的风险

  此次需求意向函为阿里巴巴向公司发出的未来一定时间内的意向性需求,目前该需求仅为阿里巴巴单方面意向要约,公司尚未与其签订正式《合作备忘录》或《数据中心合作协议》。阿里巴巴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并与公司互为长期战略伙伴,但后续仍存在无法签订《合作备忘录》或正式《数据中心合作协议》的风险。后续公司将在收到意向函后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并积极与阿里巴巴就项目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尽快落实项目各项文件的签署。

  2、此次意向函项目系公司既有经营模式,不涉及新业务模式

  公司数据中心服务业务经营模式包括批发型数据中心经营模式和零售型数据中心经营模式,其中主要经营模式为提供定制批发型数据中心托管服务,通常采取“先订单,再建设,后运营”的经营模式,主要最终用户为大型互联网公司。公司定制批发型数据中心托管服务业务开展模式包括电信运营商合作模式和终端客户直销模式。

  本意向函项目为定制批发型数据中心经营模式中的终端客户直销模式,即由公司投资建设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相关的专用系统(含设备),用于向终端客户阿里巴巴提供数据中心托管服务;并在项目运营期内,向终端客户收取数据中心服务费用。

  3、收入预估准确性风险

  公司为数据中心专业运营服务商,且与阿里巴巴合作较为稳定,阿里巴巴项目历史运营数据具备可参考性,以同类型项目历史数据作为测算依据有合理性。此次需求意向函收入预测为公司根据与阿里巴巴历史合作项目模式、平均运营数据,以及需求意向函中约定的建设规模综合测算形成的,但项目收入测算受项目计费进度、实际运营能耗水平等其他因素影响。

  鉴于公司于阿里巴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及公司在数据中心项目的运作经验和专业水平,后续公司将对可能影响项目收入的因素进行分析和确认,但仍存在实际收入数与预测数不一致的可能性。

  4、项目经营风险

  本意向函中约定合同服务期为10年,周期较长,虽然公司拥有丰富的数据中心运营经验和较强的运营团队,但仍然存在项目运营期间发生严重运营事故的风险,导致公司需要赔偿并对后续合同期满后进一步续约造成负面影响。此外,未来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政府针对数据中心服务行业可能提出更为严格的产业政策或技术要求,如果公司届时无法满足相关要求,也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负面影响。

  5、项目决策风险

  此次意向函所涉项目投资决策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正式实施,若无法顺利通过审议,将对项目后续运作产生直接影响。

  目前公司尚未完成意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评估,公司将在收到需求意向函后,及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研判,并在项目各项条件成熟后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6、项目建设风险

  相关项目开工日期目前尚未确定,根据公司历史经验,以往类似单体数据中心建设周期在12个月左右,因数据中心建设周期较长,且受项目所在地电力设备及其它配套资源的实施进度影响,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时完成项目竣工的情况;且项目竣工后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客户验收通过后方能交付,参照历史项目经验,项目验收的时间进度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项目无法通过验收将导致数据中心交付使用时间延后,或有可能影响公司当年经营业绩。

  7、项目融资风险

  根据公司业务模式,数据中心项目需先期资金投入,对公司未来一定时间内可能产生较大的资金压力;且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持续资金投入,若公司后续融资进度无法匹配项目进展,将对公司项目正常实施产生较大影响。

  三、项目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意向项目若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的规模,同时有利于加强公司与阿里巴巴之间现存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公司后续深化在云计算数据中心领域的业务合作具有重大意义。目前上述意向项目尚未建成交付使用,故不会对公司2019年业绩产生显著影响。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签署数据中心服务合同后,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将增加公司当年度收入。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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