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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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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9-10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30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2019-021、2019-023和2019-035)。现将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名城”)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南昌红谷滩支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等文件,南昌名城向建行南昌红谷滩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6亿元,用于“南昌大名城”住宅项目建设,期限为36个月。为保证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同意承担提供最高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昌名城作为抵押人,以其名下持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的抵押担保。

  二、决策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资金全部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公司董事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俞锦代为向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公证处申请赋予合同编号为HTC360530600ZGDB201900055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379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6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合作项目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7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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