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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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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6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电子邮件会议通知,并提交了会议材料。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振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70,707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8.2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9.2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总股本为202,395,699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9年12月18日在上海市陈行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号楼6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82)。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7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琦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拟对3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70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70,707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8.2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9.2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19-079)。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后认为:公司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可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公司经营的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产业扩张和发展战略规划。本次新设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8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70,707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8.2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9.2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019年12月2日,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3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70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处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

  2018年2月9日,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办公平台系统(OA系统)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2月27日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18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买卖股票的行为。

  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2018年5月9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手续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次授予对象人数为93人,授予数量为206万股,授予价格为每股16.86元。

  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及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2月20日为授予日,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66.8124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3.3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专业意见。

  2019年3月7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手续完成,中登上海分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专业意见。

  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4,919股。

  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303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每股11.95元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19年4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截至2019年6月2日,公司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形。

  2019年6月11日,公司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证券回购注销账户(账户号码:B882734476)。

  2019年6月27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303股完成回购注销。

  二、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尚未解除限售或尚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进行解除限售,其余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原高级管理人员张开勇先生,及其他激励对象1人,另有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因离职原因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数量及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一、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调整。” 以及“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名激励对象于首次授予时原获授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70,000股,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时原获授限制性股票为25,000股。自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至今,公司2017年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3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91926股;2019年5月9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其所持限制性股票已部分解除限售;另外,公司2018年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2股。因此,上述3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为270,707股;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8.2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9.2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70,707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70,70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拟对3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70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70,707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8.2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9.2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原因、回购对象、回购数量、价格及其调整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70,707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8.2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9.2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出具法律意见,结论意见如下:

  “(一)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注销条件;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及回购价格及其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

  (二)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9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对公司3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70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处理,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8.2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9.2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2,666,406股减少至202,395,699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02,666,406元减少至202,395,699元(公告编号:2019-076、2019-077、2019-07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1月17日(工作日9:30-12:00;13:00-17:30)

  3、联系人:王蓉菲

  4、联系电话:021-61002983

  5、传真号码:021-61002388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0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为202,666,406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707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处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70,707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70,707股,公司总股数由202,666,406股减少为202,395,699股。

  综上情况,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02,395,699股。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如下:

  ■

  上述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相关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生效,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后为准。

  二、上网公告附件

  1、《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1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2日,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满足市场不断增加的需求,服务公司整体战略,建设公司高质量、高效率、高弹性的智能制造及服务基地,将产品交付能力打造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经管理层讨论决定,拟在浙江嘉兴成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新设子公司基本情况

  1. 名称:全资子公司暂命名为“浙江恒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 拟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和网络数通产品的研发、设计、组装和制造;电子器件、电子元件及组件的制造、加工、组装、销售;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销售,从事“电子产品、普通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服务,自有电子产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最终以相关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5.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6. 股东及出资方式:

  ■

  7. 管理层:公司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推荐的人选王翔先生担任;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公司提名,由执行董事聘任。

  二、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管理制度,对公司业务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设立全资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授权

  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执行嘉兴子公司成立时的包括相关工商、税务等事项以及审阅、修订及签署租赁合同等事项。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2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18日

  至2019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7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 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 传真登记;

  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2019年12月17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公司证券部,邮编:201114。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翔;证券事务代表:王蓉菲

  联系电话:021-61002983;传真:021-61002388;

  邮箱:securities.affairs@embedway.com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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