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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0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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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A51版)

  陈建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5102141956********,住所为重庆市南岸区。

  廖才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5102151965********,住所为重庆市九龙坡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其他投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持有发行人股份之外的其他投资情况如下:

  ■

  四、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35,838户,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91.066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6.76元/股,对应发行市盈率情况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500股的余股167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其余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本次网上发行数量为1,791.0500万股,有效申购户数为13,268,17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21,173,482,500股,配号总数为242,346,965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47808742%,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为6,765.49971倍。本次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17,849,123股,缴款认购金额为477,642,531.48元,放弃认购61,377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和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位500股的余股167股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61,544股,包销金额为1,646,917.44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3436%。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7,928.9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461.6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467.3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19年11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8-13号)。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2.49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本次发行股数)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3,467.30万元(已扣除相关税费)。发行前不存在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情况。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9.72元/股(以201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与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相关税费)的合计数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1.16元/股(以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财务审计机构,审计了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及其相关变动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和“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进行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审阅招股说明书。

  公司2019年1-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并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公司2019年1-9月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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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一)经营情况简要说明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余额为34,964.52万元,流动负债余额为18,285.10万元,资产总额为50,273.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9,206.14万元。流动资产、资产总额与2018年末相比基本持平,流动负债较2018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本期末奖金计提期间为9个月,导致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小幅减少所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2018年末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盈利所致。

  2019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75,281.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67%;营业利润金额为9,020.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22%;利润总额为8,994.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44.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40%。2019年1-9月,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指标均较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物业管理项目数量和管理面积持续增加,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以及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和投资收益金额增加所致。

  (二)对财务数据变动幅度30%以上主要项目的说明

  单位:万元

  ■

  三、2019年度经营业绩情况业绩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经营模式、销售、采购、主要核心业务人员、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在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发展状态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预测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营业收入区间为100,000.00万元至110,000.00万元,较上年增长幅度为12.89%至24.18%;预计2019年净利润为9,500.00万元至10,000.00万元,较上年增长幅度为7.29%至13.46%。基于稳定的客户合作和持续扩展的业务规模,公司盈利能力稳定,预计2019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会保持稳定增长。

  上述2019年预计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本公司自2019年10月28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包括未出现本公司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事项。

  (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联系传真:021-61118973

  保荐代表人:王珏、方东风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保荐意见如下: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担任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重庆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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