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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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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临2019-061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受让公司股份暨履行股份锁定承诺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顿”或“公司”)接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纪东先生和监事任轶晓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上述人员于2019年11月2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青岛路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邦投资”)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受让股份的情况

  纪东先生和任轶晓女士本次受让股份的方式为大宗交易,成交价格10.10元/股,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本次受让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

  二、本次受让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纪东先生、任轶晓女士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其通过路邦投资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纪东先生、任轶晓女士因分别持有路邦投资的部分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康普顿的股份。对此,上述人员均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次受让公司股份后,纪东先生、任轶晓女士直接持有的康普顿股份将继续履行路邦投资此前做出的承诺,并履行上述个人所做出的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受让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继续严格遵守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的有关规定与其个人做出的有关承诺。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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