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4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泰和新材”)拟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计本次交易涉及的金额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
因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泰和新材,证券代码:002254)自2019年11月25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1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2019-033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中介机构已进场对泰和集团、民士达等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19年12月2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目前,公司正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编制重组预案,预计将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重组预案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5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泰和新材”)拟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泰和新材,证券代码:002254)于2019年11月25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11 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2019-033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9年11月2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等信息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19年11月22日)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19年11月22日)的前十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