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6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3名:范卿午先生、王捷先生、李迁先生。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E NING(何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会议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共创共享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何宁先生、官炳政先生、鲁丽娜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的无关联董事人数超过3人且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因此决议有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何宁先生、官炳政先生、鲁丽娜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的无关联董事人数超过3人且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因此决议有效。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提前
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公司董事何宁先生、官炳政先生、鲁丽娜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出席的无关联董事人数超过3人且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因此决议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2月16日下午14:3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会议室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7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所有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会议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与竞争力,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监事张垚先生、孙志慧女士、周丹丹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监事,进行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张垚先生、孙志慧女士、周丹丹女士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监事,进行回避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8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2月16日下午14:3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19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登载于2019年11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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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需在2019年12月1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 2019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6、登记地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寄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66042 ;传真:0532-8401151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孙志慧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号码:0532-84011517
电子邮箱:sunzh@mesnac.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3”,投票简称为“软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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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注意事项: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9:15至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1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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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