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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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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中证主要消费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1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55,983,859.00份,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149,785,790.16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开始办理日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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