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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概述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以下简称“6亿元额度”)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下简称“1亿元额度”)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4月24日、2019年5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一)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6亿元额度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2019年8月7日,全资子公司四川利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利君”)使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0956)”;2019年11月8日,四川利君收到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金1,500万元和到期收益14.18万元(关于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18年11月16日,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2019年11月15日,利君科技收到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金1,000万元和到期收益34.41万元(关于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1亿元额度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8月8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0964)”;2019年11月8日,公司收到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金3,000万元和到期收益28.36万元(关于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详见2019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6亿元额度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利君科技购买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11月4日,利君科技使用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335)”。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335)
投资币种:人民币
挂钩标的:USD3M-LIBOR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1.50%-3.50%
产品成立日:2019年11月05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11月05日
产品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产品收益计算期限:366天(按照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产品收益计算期限,如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的应进行相应调整)。
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资金来源: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公司、利君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无关联关系。
(2)利君科技购买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11月4日,利君科技使用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333)”。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333)
投资币种:人民币
挂钩标的:USD3M-LIBOR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1.50%-3.70%
产品成立日:2019年11月05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05月05日
产品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产品收益计算期限:182天(按照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产品收益计算期限,如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的应进行相应调整)。
投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资金来源: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公司、利君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无关联关系。
(3)公司购买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11月7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法人专属)
投资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2.20%/年
产品起息日:2019年11月07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08月31日(每个银行工作日为开放期,可赎回)
产品期限: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产品赎回到账日(不含)或到期日(不含)或提前终止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本金保证: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还本付息: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投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太平寺支行无关联关系。
(4)四川利君购买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11月14日,四川利君使用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384)”。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384)
投资币种:人民币
挂钩标的:美元对日元汇率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1.00%-3.75%
产品成立日:2019年11月14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02月14日
产品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产品收益计算期限:92天(按照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产品收益计算期限,如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的应进行相应调整)。
投资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资金来源:四川利君自有资金。
公司、四川利君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无关联关系。
(5)利君科技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11月15日,利君科技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CNYAQKF】
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产品代码:CNYAQKF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3.05%(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收益起算日:2019年11月18日
约定开放日:2020年02月20日
资金到账日:收益支付日或理财本金返还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
产品收益计算期限:94天。
公司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资金来源:利君科技自有资金。
公司、利君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1亿元额度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购买中国民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11月14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384)”。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SDGA191384)
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挂钩标的:美元对日元汇率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预期收益率:1.00%-3.75%
产品成立日:2019年11月14日
产品到期日:2020年02月14日
产品分配日: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产品收益计算期限:92天(按照算头不算尾的方式确定产品收益计算期限,如结构性存款提前终止的应进行相应调整)。
投资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无关联关系。
(2)公司购买招商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11月2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跌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TL000011)。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跌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代码:TL000011)产品号码:TL000011
存款币种:人民币
挂钩标的:期初价格,存款起息日当日彭博终端BFIX界面公布的北京时间14:00的XAU/USD定盘MID价格;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存款观察日当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下午定盘价。
存款利率:1.35%或3.70%或3.90%(年化)
起息日:2019年11月22日
到期日:2020年02月24日
存款期限:94天
存款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
存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的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收益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信用风险。
券商收益凭证以券商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券商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券商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公司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公司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约定偿付。
认购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信用风险。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并负责对资金投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和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参与券商收益凭证或商业银行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累计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一)前十二个月内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前十二个月内6亿元额度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前十二个月内6亿元额度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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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十二个月内6亿元额度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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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十二个月内1亿元额度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前十二个月内1亿元额度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未购买券商收益凭证。
(2)前十二个月内1亿元额度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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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6亿元额度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6亿元额度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未购买券商收益凭证。
(2)6亿元额度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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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60,0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2、1亿元额度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1亿元额度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未购买券商收益凭证。
(2)1亿元额度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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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9,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9,5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到期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