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编号:临2019-052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邮件、电话方式于2019年11月26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参会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长宽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北京长宽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长通服”)拟共同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通”)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公司将在北京地域内的家庭宽带用户、政企宽带及互联网专线用户业务全部转让给北京联通,并由北京长通服承接用户转让后的运营服务及渠道合作相关业务,在北京地区独家运营“沃·长宽”、“沃·信通”子产品。北京联通分期向北京长通服支付合作款项,其中固定保底金额为3.89亿元。
公司应对北京长通服因违反《业务合作协议》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北京长通服违约行为发生或赔偿义务成就时,北京联通有权自主决定选择向公司、北京长通服任意一方单独主张或向双方共同主张,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公司、北京长通服拟共同与北京联通、联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租赁”)签订《商业保理合同(无追索权)》,北京长通服拟以其上述应收账款3.89亿元,向联通租赁申请办理融资额不超过3.89亿元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对上述保理业务项下北京长通服应向联通租赁所履行的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由“成都市高新区西芯大道4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D136”变更为“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1栋205”。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
《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西芯大道4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D136;邮政编码:611731。公司办公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229号顺城大厦8楼;邮政编码:610015。
现修改为: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1栋205;邮政编码:610041。公司办公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229号顺城大厦8楼;邮政编码:610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12月16日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3点在成都凯宾斯基饭店5楼大宴会厅三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9-053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长宽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担保人名称: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97,097.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2.61%;除上述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事项一: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长宽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长通服”)拟共同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通”)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公司将在北京地域内的家庭宽带用户、政企宽带及互联网专线用户业务全部转让给北京联通。同时,由北京长通服承接用户转让后的运营服务及渠道合作相关业务,在北京地区独家运营“沃·长宽”、“沃·信通”子产品。北京联通分期向北京长通服支付合作款项,其中固定保底金额为3.89亿元。
公司拟为北京长通服因违反《业务合作协议》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北京长通服违约行为发生或赔偿义务成就时,北京联通有权自主决定选择向公司、北京长通服任意一方单独主张或向双方共同主张,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责任。
事项二:
公司、北京长通服拟共同与北京联通、联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联通租赁”)签订《商业保理合同(无追索权)》,北京长通服拟以其上述应收账款3.89亿元,向联通租赁申请办理融资额不超过3.89亿元的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对上述保理业务项下北京长通服应向联通租赁所履行的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二)上市公司实施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长宽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自明
经营范围: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测绘服务;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销售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品、文化用品、玩具、乐器、照相器材、钟表、眼镜、箱包、家具、建筑材料、婴儿用品、小饰品、礼品;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该公司于2019年5月成立,截至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期末总资产为0元,净资产为0元,5-9月份实现净利润0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事项一: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方式:公司拟为北京长通服因违反《业务合作协议》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担保范围:北京长通服因其违约行为而应北京联通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北京联通垫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
事项二: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方式: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范围:北京长通服对北京联通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北京长通服向北京联通支付的保理费、回购价款、违约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结合该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的控制情况,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履约能力,因此同意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2017年6月1日,Dr.Peng Holding Hong Kong Limited(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完成在境外发行总额5亿美元的债券,该债券由公司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担保。截至目前,该美元债券余额为4.2235亿美元。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61%。除上述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公告 编号:2019-054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16日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凯宾斯基饭店5楼大宴会厅三。(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16日
至2019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议案3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上午9:00-下午17: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和平街道雍和航星园5号楼3层公司董秘办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9年12月13日下午 17:30 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街道雍和航星园5号楼3层公司董秘办,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5220 6808,传真:010-5220 6809,邮箱:chenxi20@btte.net
联系人:陈曦
2、 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9-055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债券代码:143606 债券简称:18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1月29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成都市高新区西芯大道4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D136”变更为“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1栋205”。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变更注册地址所涉及的《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西芯大道4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D136;邮政编码:611731。公司办公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229号顺城大厦8楼;邮政编码:610015。
现修改为: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1栋205;邮政编码:610041。公司办公地址:成都市顺城大街229号顺城大厦8楼;邮政编码:610015。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修订后的《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