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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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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90 证券简称:宏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6号”《关于核准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主承销商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47元。截止2016年8月22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211,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0,719,515.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1,030,484.7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8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设信息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销户情况

  募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不存在争议纠纷。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19 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账户的节余资金41,666,695.58元(截至 2019 年8 月 26日,含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按转出当日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支付募投项目尾款或质保金。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材料。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及利息共41,929,368.26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完成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且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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