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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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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55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2019年11月29日上午9:00,第七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1号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蔡临宁先生、独立董事徐德高先生、杨志勇先生和路国平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泽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涉及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现即将届满,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具体为:自2019年12 月20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0年12月20日止。

  除上述延长决议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泽元、梁文旭、邵文林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明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该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延长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具体为:自2018年12月20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0年12月20日止。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12月16日下午15:00在公司办公楼1 号会议室召开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6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19年11月29日下午3:00时,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1号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中涉及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现即将届满,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具体为:自2019年12 月20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0年12月20日止。

  除上述延长决议的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明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该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继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延长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具体为:自2018年12月20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0年12月20日止。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57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

  2019年7月1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9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20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事宜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8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1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1号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16日

  至2019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2019年11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议案3已经公司2019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中航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一号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

  张庶人,联系电话:0514-88248896,传真:0514-88248897。

  (三)登记时间:2019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异地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于2019年4月30日下午4:30前送达公司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一小时,与会股东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入场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人: 张庶人

  电话:0514-88248896

  传真:0514-88248897

  地址: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一号邮编:225800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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