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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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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12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4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各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现将相关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请补充披露你公司转让上述专利的具体原因,并结合拟转让专利对你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的利润贡献情况补充说明本次专利转让是否影响你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回复:

  1.本次专利转让的原因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新型显示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OLED新型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随着公司屏体产线的陆续投产及产能的逐步释放,公司目前拥有的模组产能不足以匹配公司已有及规划中的屏体生产线产能,因此公司经与广州增城区政府友好协商,签署相关项目投资协议,在广州增城投资柔性模组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为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国显”),总投资金额112亿元,广州国显注册资本56亿元,其中公司出资10亿元,股权占比17.86%。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8日、2019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和《关于投资广州第6代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的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投资的广州模组生产线是广东省重点项目,且作为广州首条全柔AMOLED模组线,对于区域新型显示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落地过程中,增城区政府对广州国显自身的研发能力、产品的先进性有较高的期待和要求。经与广州增城区政府及广州国显的国资股东方友好协商,公司同意对广州国显进行知识产权投入布局,进行本次与模组相关的专利转让。

  2.拟转让专利对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的利润贡献情况及本次专利转让是否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根据本次拟签署的《专利转让协议》约定,“在《广州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等文件生效前,合同附件中相关专利已经由甲方自用/许可给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或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公司使用的,乙方确认上述自用/许可仍然有效,许可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按甲方与附件所列示的被许可方的许可合同的约定执行,乙方不再向上述公司收取上述专利授权使用费。”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生产、研发的控股公司为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运营第5.5代AMOLED生产线)、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第6代AMOLED生产线)、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模组生产线)以及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研发);主要的参股公司为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第6代AMOLED生产线项目建设中)。本次转让涉及专利的所有权人已根据使用需求授权上述公司在专利存续期限内使用且不需向广州国显支付专利使用费用。本次专利转让的交易方广州国显根据合同约定确认上述自用/许可仍然有效。因此,本次专利的转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出售的产品包含了从阵列、蒸镀、封装、屏体到模组的全流程生产,使用了各工艺段及材料器件等多方面的技术,融合了不同类型的专利及专有技术,本次拟转让的专利和专有技术主要与模组相关。随着公司研发的持续进行,公司拥有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仍会持续增加并更新。因此公司无法准确量化本次拟转让专利及专有技术对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的利润贡献。

  问题2、你公司已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拟转让专利进行评估,评估金额为人民币50,730万元。请补充说明:

  (1)评估报告显示,广州国显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产生营业收入,本次评估预测依据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州国显科技有限公司维信诺第6代柔性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关于广州国显2种产品从2021年投产到2028年销售数量、销售单价及销售收入的数据。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该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回复:

  1.销售数量的预测

  随着5G网络、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的发展,社会正迈向万物互联、万物皆可显示的智能时代,同时将催生更多创新应用和终端产品。显示屏作为人类视觉信息传递的界面,能够满足无处不在的交互需求。这其中,AMOLED凭借其超轻薄、柔性以及可整合屏下指纹、屏下发声、屏下摄像头、高刷新率等技术的独特优势,在智能终端应用中大展身手,需求迎来突破式增长。据IHS预测,到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曲面产品市场需求将高达4.5亿台,折叠产品市场需求将达5,600万台。近年来,由于无边框柔性显示屏在显示面积方面更为高效,全面柔性屏在市场上更受消费者欢迎,主流智能手机品牌如苹果、华为等均将旗舰产品搭载柔性AMOLED显示屏提升手机性能和配置,未来全面柔性屏将成为智能手机的通用设计,柔性AMOLED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广州国显产品主要定位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可穿戴设备适用曲面高端触控屏。广州国显在满产后产能预计为5,222.88万片/年。公司依托多年行业经验及资源积淀,产品及品牌在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和知名度,且积累了大量中高端客户资源,在行业内享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广州国显达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

  结合柔性AMOLED全球市场前景分析及未来广州国显的产品定位,广州国显产能设计能满足公司的发展规划,评估依据合理。

  2.销售单价的预测

  目前曲面屏全模组的售价约为60-80美元。对折叠屏而言,由于使用折叠屏的终端产品(目前主要是手机)处于市场推广的早期阶段,技术难度较大,良率尚需持续提升,目前享有较高的溢价空间。广州国显预计在产线满产后,考虑到未来良率提升、材料降本等因素所带来的成本下降,以及预测中的价格安全因素,参考IHS预测,按不含税平均售价曲面屏约50美元/片、折叠屏约为160美元/片进行预估,公司认为该销售单价的预测基于产品目前的销售价格,同时对于未来单价考虑一定幅度的递减,因此认为该销售单价预测合理。

  3.销售收入的预测

  销售收入=销售单价×销售数量。本次评估的销售收入均为结合该技术所对应的目标市场及单价所预测,因此销售收入预测合理。

  (2)评估报告显示,本次转让后针对原有产权持有人所涉及的授权使用状况以三方协商为准,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宜对估值的影响。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次转让后,上市公司是否可继续使用相关专利。如是,广州国显是否会分流你公司市场销售份额,是否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如否,是否影响你公司相关产品的正常生产。评估未考虑该事宜对估值的影响是否合理,交易作价是否公允。请评估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本次专利转让后,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生产、研发的子公司可以继续使用相关专利

  根据拟签署的《专利转让协议》,本次专利转让后,原专利所有权人已授权公司下属需要使用相关专利的子公司在专利存续期限内无偿使用,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广州国显不会分流公司的市场销售份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1)目前AMOLED市场竞争主要受限于企业自身技术及产能,供应能力随着已投产生产线的陆续爬坡在持续提升,仍处于快速成长、发展阶段。基于OLED的特性,在以智能手机、可穿戴产品、车载等为代表的主流应用领域,OLED市场份额在逐步增加;

  (2)一线品牌客户选择供应商会对其产能有一定要求,即要保障产品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广州国显主要进行高端柔性模组的技术研发与生产制造,为屏体生产的下游配套工厂,为公司下属屏体生产厂提供后段配套服务,与公司不构成竞争关系。

  (3)广州国显产品主要定位为柔性、折叠、车载等中尺寸高端柔性AMOLED显示器件模组,公司目前拥有的霸州及昆山模组生产线主要定位为硬屏、曲面以及小尺寸的可穿戴智能设备等,其产品结构、面对的客户群体不尽相同,不会分流公司市场销售额。

  面板生产行业因属于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产线投资规模较大,行业内公司通常采用与当地政府合作投资生产线的方式进行。本次向广州国显转让专利,能缩短在模组生产方面的研发时间,实现快速量产,为公司屏体厂的模组生产产能缺口提供了较好的解决方案,有利于公司快速的提升产能和市场份额,形成合力,属于双赢的合作模式。

  3.评估未考虑授权事宜对估值的影响具有合理性,交易作价参考评估值确定,定价公允

  (1)上市公司与广州国显在关于本次《专利转让协议》的协商谈判过程中,双方约定在《广州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之前已经发生的相关专利授权仍然有效,广州国显不再向上市公司等被授权公司收取专利授权使用费。这些专利及专有技术对上市公司的原有使用授权并不影响广州国显对相关专利的使用,也不会对广州国显未来经济效益的实现产生影响,故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授权事项对估值的影响具备合理性;

  (2)对专利及专有技术而言,其价值可以通过专利所有者有偿对外许可或将专利技术附加于产品之上两种方式实现。一方面,待转让协议生效后,相关专利产权人将变更为广州国显,后续发生的对外授权所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广州国显所有;另一方面,本次拟转让专利及专有技术未来将应用于广州国显的产品生产,能够通过产品的销售实现收益。本次专利转让的评估定价是以未来年度广州国显的产线产能和市场产品定价的合理预测为依据,从而测算相关专利未来拟为广州国显实现的预期收益。因此本次专利转让采用收益法评估,更能合理体现本次交易实质,且充分考虑了专利及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价值公允。本次交易双方依据评估值协商确定,交易作价公允。

  评估机构意见: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专利转让给广州国显后不会分流公司市场销售份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同时未考虑相关授权的影响不会影响估值的合理性。

  (3)请补充说明转让专利的评估参数选取依据以及具体评估过程,结合转让专利的技术先进性、用途广泛性说明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并说明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是否有较大差异,并将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对外披露。请评估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评估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1)销售收入的预测

  本次转让专利及专有技术主要应用于上市公司与第三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广州国显投建的AMOLED模组生产工厂。产品定位为:曲面、对折、穿戴、车载等高端柔性AMOLED显示器件模组。预计于2021年试生产,产线满产后产能为5,222.88万片/年。

  根据公司与广州国显相关生产、销售安排,广州国显项目实行产销一体化模式运营。广州国显屏体来源为上市公司运营的屏体生产线,其采购价格均按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且广州国显销售定价参考当前柔性模组价格并根据IHS预测,以不含税平均售价曲面屏约50美元/片、折叠屏约为160美元/片进行预估。

  (2)委估专利及专有技术的经济年限

  一般认为专利和专有技术类无形资产是有经济寿命周期的,根据和产权持有人的探讨,并考虑到如今柔性 AMOLED 技术发展及应用情况,预计委估无形资产自评估基准日后的大约10年内不太可能被新技术完全替代。所以本次评估确定其经济寿命为约10年左右,根据谨慎性原则,即预计产权持有人委估无形资产实际收益年限自评估基准日起至2028年末。广州国显预计2021年试生产进入产线爬坡阶段后,产能逐步提升,至2025年预计实现满产状态后产能及收入将趋于稳定。

  (3)对于分成率的选取

  在企业经营中,无形资产对企业的贡献都是通过间接销售模式实现收益,因此,无形资产产生的收益可以用无形资产的价值在公司资本结构中所占的比率来估算其产生的收益。一般认为企业的资本结构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相比应相同或近似。为此,评估中参考可比公司的资本结构确定使用无形资产公司应有的资本结构,并进而估算无形资产的贡献率或提成率。

  A:可比公司资本结构的确定

  评估人员选取了3家与产权持有人处于相同或类似行业的可比公司,根据3家可比公司2015年至2018年12月的财务报告及年度末的股票收盘价,对比公司前四年资本结构的平均值为营运资金28.21%、有形非流动资产22.91%、无形非流动资产为48.88%。假设可比公司资本结构与未来技术经营企业拥有相同或近似的资本结构,则企业未来的无形资产占企业资本结构的比例为48.88%。

  由于对比公司均为电子元件及设备行业企业,对于专利技术及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需求比较高,整体无形资产中专利及专有技术比例要求也相应较高。评估范围内专利及专有技术,包括材料相关技术和制程相关技术,共计350件专利,涉及OLED技术专利49件,模组相关技术共计301件,其中,包括全面屏53件,曲面屏技术44件,折叠150件、模组通用技术54件。伴随着电子终端产品多样化需求,OLED面板技术也在不断革新。就模组相关技术而言,从当前已经实现市场化的全面屏、曲面屏技术逐渐走向未来发展的折叠技术以及覆盖多款产品的模组通用技术。为了实现产业链的完整专利布局,以当前阶段的技术为立足点,不断向未来技术发展方向延伸进行相关专利布局以保证未来市场的技术占有率。模组技术是OLED显示面板必要的结构部分,模组技术的革新也必然驱动OLED面板技术的创新,因此,为了适应模组技术的革新,与之相适应的进行了49件OLED技术的相关专利布局,由此得出委估技术在资本结构中所占比重为1.6%。

  由于评估的专利技术应该被理解为评估基准日的技术状态,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技术会不断的得到改进和完善,表现为应用于技术产品的技术不断会有更新或增加,使得截止评估基准日时的委估技术所占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另一方面委估技术也会逐渐进入衰退期。上述两种因素综合表现在评估基准日的专利技术在整个技术产品的贡献率上,也就是现有技术贡献率或提成率会逐渐降低,因此根据上述情况,考虑技术贡献率在寿命期内逐步下降。2022年开始,委估技术组合贡献率以一定的效用下降;即:2022年-2024年,20%,2025年-2028年为30%。

  年技术提成率=年技术提成率×(1-年技术贡献率衰减率)

  通过对上述技术提成率的估算和对产品销售收入的预测,可以得出委估技术的贡献=∑(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净值×年技术提成率)

  (4)折现率的选取

  由于本次评估对象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公司拟转让第6代柔性AMOLED模组生产线所涉及的相关无形资产组合,其折现率应当由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构成,折现率口径与上述预期收益口径可以保持一致。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A: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评估采用的数据为截止估价基准日无风险利率采用剩余年限为5年及以上国债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 确定的无风险报酬率为3.56%。

  B: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风险报酬率=技术风险系数+市场风险系数+资金风险系数+管理风险系数

  =2.60%+1.06%+5.00%+3.550%

  =12.21%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3.56%+12.21%

  =15.77%

  2.评估过程

  (1)前期准备、接受委托

  本所首先了解项目的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以及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在明确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在听取产权持有人有关人员对委估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后,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编制资产评估计划,组建资产评估项目组。

  (2)现场调查、收集资料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于2019年10月30日进驻现场,结合产权持有人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通过现场勘察及记录等方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资产评估业务需要的资料,并对所收集利用的资产评估资料通过询问、查询、市场调查等方式进行核查验证。通过对评估对象现场调查及收集的评估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

  (3)整理资料、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开展独立的市场调研,收集相关的信息资料,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筛选、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和编制资产评估报告的依据。并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资产评估项目组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测算结果。

  (4)形成结论、提交报告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在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后,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随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本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沟通后,向委托人出具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3.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

  (1)技术先进性

  OLED具有主动发光、超薄、无视角限制、可卷曲、高画质(高对比度、高亮度、高色域)、全固态、低功耗和工作温度范围宽等特点。根据驱动方式的不同,OLED器件可以分为无源驱动型OLED(PMOLED)和有源驱动型OLED(AMOLED)。AMOLED因较PMOLED更适合全彩色动态图像显示,是OLED显示的发展方向。AMOLED采用独立的薄膜电晶体控制每个像素,每个像素皆可以使用低温多晶硅或者氧化物TFT驱动,可连续且独立的驱动发光。AMOLED有源驱动属于静态驱动方式,具有存储效应,可进行100%负载驱动,这种驱动无占空比问题,不受扫描电极数的限制,可以对各像素独立进行选择性调节,易于实现高亮度和高分辨率。特别是柔性AMOLED因其可挠的特性,为万物显示提供了可能。在智能化大潮涌动、万物互联、万物显示大势之下,新型显示产品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正日新月异地改变着人类的生活,尤其是以OLED技术为代表的显示产业正处于全面推进的关键窗口期。

  (2)用途广泛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平板显示器被广泛应用于电视、电脑、手机、穿戴、车载显示、工控设备等领域。随着显示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市场对显示屏需求量的不断增加,整个FPD(平板显示器)市场呈现正向成长,且技术更迭的趋势。2007年开始,TFT-LCD逐步取代CRT(阴极放射管)成为主流显示技术,TFT-LCD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具有较大的产业规模基础和成熟的产业链。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作为当下FPD市场的另一主流显示技术,OLED产品具有轻薄、可柔性、广视角、响应速度快、色彩柔和、节能、可透明、环境适应能力强等特点,近几年发展迅速,已成为投资和市场主要的增长点。相关产品已被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电视、车载显示等传统平板显示应用领域,而在最新兴起的智能可穿戴设备、VR/AR(虚拟显示/增强现实)设备等应用领域,更成为主流显示技术。随着柔性AMOLED技术的成熟,尤其是柔性AMOLED的规模化生产,在中大尺寸应用领域的出货量也将逐步增加,应用领域将更加广泛。

  经过上市公司长期科研投入积累,相关技术产品已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产品的市场潜力很大,可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OLED 市场前景巨大,销售收入的预测依据于技术的先进性及广泛用途所决定,全球中小尺寸AMOLED市场出货量的增长,也带动整个市场销售额的增加。

  评估机构人员收集了委估技术的专利申请资料,向企业技术人员了解技术的研发背景、功能特点、用途、特性、对企业现有业务价值的贡献等因素;通过企业技术和财务负责人的分析,评估范围内上述无形资产将应用于产品生产,是通过产品的销售获取收益的,因此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运用收益途径的方法是用无形资产创造的现金流的折现价值来确定委估技术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折现现金流分析方法,具体分为如下几个步骤:

  确定委估技术资产的经济寿命期,预测在经济寿命期内委估技术应用产生产品的销售收入;

  分析确定委估技术提成率(贡献率);

  分析确定委估技术占产品技术组合的比例;

  计算委估技术对销售收入的贡献;

  采用适当折现率将委估技术资产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折成现值。折现率应考虑相应的形成该现金流的风险因素和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

  将经济寿命期内委估技术对销售收入的贡献的现值相加,确定委估技术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具体模型如下:

  ■

  式中:P——无形资产评估值

  Ft——第t年收益额

  α——收入提成率

  r——折现率

  n——经济年限

  t——序列年期

  因此公司下属子公司拟转让第6代柔性AMOLED模组生产线所涉及的相关无形资产组合的市场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市场价值为50,730.00万元。

  评估机构意见:综上所述,公司转让专利的评估方法、销售收入、委估专利及专有技术的经济年限、分成率以及折现率选取恰当,公司转让专利评估过程及参数选取合理,评估结果公允。

  4.交易价格与账面价值差异的说明

  面板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为保证产品和技术具有市场竞争力,需持续投入大量资源用于研发。在生产、研发的探索过程中形成了专利,公司对于产出结果不明确或者收益难以准确预测的部分,直接在费用发生当期进行了费用化处理。因此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拟转让的专利及专有技术除昆山国显光电拥有的部分专利在2018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过程中,以公允价值计入无形资产价值外,其他标的的成本费用均已在发生年度计入了当期损益,无法在财务账面一一量化对应成本。

  本次评估过程中,公司根据历年技术研发投入的情况,以及相应年度形成专利或专有技术总量的情况,对本次拟转让的专利成本进行了分拆。与本次转让专利相关的历年研发投入(2014年-2019年)总额约为21,503万元,均已在发生年度费用化处理。

  注:本次转让标的中包括公司在2018年对昆山国显完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以公允价值计价的部分无形资产所对应的摊余价值1,045万元。

  公司本次拟转让专利的《资产评估报告》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问题3、交易方案显示,广州国显同意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合同附件所列全部专利转让至其名下的申请后5日内将转让费的50%按本合同之约定分配比例分别支付给你公司。合同生效后180日内,且合同附件所列全部专利已获得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公告,以及你公司完成技术资料向广州国显交付后广州国显将转让费余款按本合同之约定分配比例支付给你公司。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广州国显支付交易价款的资金来源,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回复:

  根据《广州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显示器件(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广州柔性模组生产线总投资112亿元,其中项目主体广州国显注册资本金56亿元,项目总投资112亿元与项目公司资本金56亿元的差额部分56亿元为债务融资。截止目前,广州国显货币资金为5亿元,为广州国显实缴注册资本,后续注册资本金将根据产线建设情况及实际资金需求分批到位,预计在2020年1月广州国显货币资金将达到10亿以上。56亿元债务融资部分拟通过银团贷款的形式由广州国显向金融机构融资,项目已在进行中。

  广州国显拟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专利转让的现金对价,能够满足本次专利转让所需的资金支付,不存在履约风险。

  问题4、方案显示,经你公司初步测算,本项交易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约为3.61亿元。请结合本次交易的协议内容,说明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对你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回复:

  公司本次转让涉及的专利技术及专有技术共计350项,其中发明专利40项,实用新型91项,专有技术219项。依据本次交易各方拟签署的《专利转让协议》,该协议生效后,与上述转让标的相关的所有许可收益以及相关的风险均归购买方所有。针对本项交易,预计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将:(1)完成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转让合同所载专利至对方名下的相关申请工作,且被受理;(2)完成合同所载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的所有技术资料的交接;(3)根据合同约定结算条款,收到合同总额50%的转让款。2019年度内,公司针对本次转让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成,且履行必要的行政审批手续,取得对方支付部分转让款。基于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确认转让收益并结转相应的成本费用,此次交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为:

  1.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会计处理

  实现不含税收益47,170万元;拟转让标的是公司在历年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相关的成本费用在以前各年度进行了费用化处理,不再追溯;因而拟转让标的对应的成本费用包括:(1)计入2019年当期研发费用中,与转让标的相关的研发费用2,058万元;(2)转让标的中包括的公司在2018年对昆山国显光电完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以公允价值计价的部分无形资产所对应的摊余价值1,045万元;(3)转让相关税费84万元。因本项交易系公司向本公司联营企业出售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规定的“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消,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公司按持股比例抵消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后,对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为36,128万元。

  2.对上市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36,148万元,税金及附加(印花税)20万元,利润总额36,128万元;所得税费用-1,964万元。

  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7,855万元;无形资产-1,045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964万元。

  问题5、三季报显示,你公司净利润亏损1.02亿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

  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主要原因如下:

  1.AMOLED市场空间广阔,保持持续增长

  新型显示技术是信息产业的支撑之一,近年来随着新型显示技术的迅猛发展也加快了终端用户对高端显示产品的需求。AMOLED凭借其超轻薄、高亮度、耗电低以及可弯折等特点被视为新一代的显示技术及智能移动设备面板的首选,苹果、华为、小米等手机厂商都相继推出了搭载AMOLED面板的智能手机。除了智能手机,AMOLED面板也已逐步渗透到智能手表、车载显示和虚拟现实(VR)设备等更多领域,未来市场空间广阔。根据IHS数据预测,全球中小尺寸AMOLED呈逐年增长势态,到2023年年出货量达8.6亿片,其中柔性屏出货量达4.81亿片,营收达309亿美元。

  2.新型显示产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之一

  OLED属于平板显示行业,涉及半导体、微电子、光电子、材料加工制造、装备制造等多个领域,产业链关联范围广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政府出台多项政策支持OLED产业发展,包括十二五、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颁布的《2014-2016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年,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均对新型显示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支持。

  公司产线在建设初期,均取得了当地政府的政策及资金支持,以保证在产线建设及产能爬坡阶段的生产运营。

  3.公司在AMOLED领域具备先发优势

  公司始终深耕OLED领域,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深厚的技术及量产经验积累。公司在产能方面具备优势,目前拥有的昆山第5.5代AMOLED生产线当前综合良率达90%,固安第6代AMOLED生产线综合良率达70%,合肥第6代AMOLED生产线2019年10月产线主体结构封顶。公司在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车载等为代表的终端应用领域持续创新、积极布局,产品已进入一线品牌客户供应链。2019年,智能手机领域供货中兴首款5G手机Axon10 Pro、小米CC9Pro、高刷新率电竞手机努比亚红魔3,进入LG手机供应链,独供LG量产机型G8S Thin Q,进入传音供应链,供货部分产品;智能穿戴领域,全球首款穿戴腕机“努比亚α”、华米发布的Amazfit X柔性屏幕均由公司提供;车载显示领域,供货全球首款量产无盲区可视化A柱汽车合众U,其“透明”A柱采用公司的柔性AMOLED。

  公司2018年AMOLED出货量达1000万片以上,2019年出货量将持续放大,供应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正在导入更多品牌客户。

  综上所述,显示产业的下游客户为保证产品供应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一般仅会选择少量供应商,参与主流市场竞争的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基于此,业内企业初期需投入相当体量资金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当前屏体生产线,尚处于产线爬坡和产线建设阶段,随着公司产线良率、稼动率的稳步提升,产能逐步释放,规模效益会凸显。一方面,可有效分摊各项期间费用和其他固定成本,进而产生效益;另一方面,生产规模的提升,对原材料等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会增强,可降低生产成本。随着公司各产线产能及技术成熟度提升,客户及产品结构将渐趋丰富且更加合理,产线精益化管理、成本控制、产品盈利能力会提升。

  问题6、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

  公司暂无其他说明事项。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12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补助进展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9年上半年成本费用补贴及新产品销售收入奖励补贴款10,000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5日和2019年10月2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和《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政府补助款项已累计到账20,000万元,尚余19,800万元未到账,公司将及时披露后续收款进展情况。

  二、备查文件

  政府补助收款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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