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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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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10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正证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以现场、视频加电话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9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施华先生、高利先生、何亚刚先生、廖航女士、胡滨先生因工作原因以视频方式参会,汪辉文先生、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因工作原因以电话方式参会),公司两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监事曾毅先生已被暂停职务未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任期于2019年11月23日届满,公司已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施华先生、高利先生、何亚刚先生、廖航女士、汪辉文先生、胡滨先生、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施华先生、高利先生、何亚刚先生、廖航女士、汪辉文先生、胡滨先生、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叶林先生、李明高先生、吕文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经查询上述候选人的诚信档案,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以上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未达到百分之三十,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选举采取非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董事候选人作为单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候选人简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条件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方正和生投资与方正信产共同设立产业基金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和生投资”)与公司关联方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信产”)共同出资设立产业基金(简称“基金”)。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因综合考虑基金设立方案与进度,经方正和生投资与方正信产友好协商,方正信产不再出资参与设立基金,方正和生投资仍将继续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参与该基金的设立。董事会同意终止方正和生投资与方正信产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施华先生、廖航女士、胡滨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与方正信产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方正和生投资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方正和生投资增资人民币11亿元,并授权执行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方正和生投资的业务发展需要分阶段实施本次增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方正和生投资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12月16日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施华先生:

  1972年1月出生,硕士。1998年7月至2001年9月任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媒体运营管理部经理,2001年9月至 2011年6月任方正奥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职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2011 年9月至2018年1月任方正国际软件(长春)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深圳方正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北京怡健殿诊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6年 2月至2018年1月任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3月至2018年4月任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北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18年1月任方正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任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6年7月至 2018年1月任北京北大方正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2018年3月任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任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任方正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18 年4月任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任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任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2018年3月至今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7年7月至今任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18年9月10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8年11月至今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同)董事。

  施华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利先生:

  1961年11月出生,硕士。1983年至1987年任北京工商大学教师;1987年至1997年任深圳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厂长、董事会干部;1997年至2009年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行研部经理、所长;2009年至2014年8月任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4 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副总裁、研究所负责人;2016 年1月至12月兼任公司 QFII 业务部负责人;2016年4月至12月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首席执行官(CEO);2016年12月至2018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10月兼任公司产业金融部行政负责人,2018年10月至11月兼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行政负责人,2018年11月2019年8月兼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部行政负责人;2015年8月至今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8年4月至今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任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利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亚刚先生:

  1964年5月出生,硕士。曾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曾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10年9月至2015年7月任公司副总裁,2012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副主任、总裁、首席运营官(COO),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8月至2018年4月任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5年4月至2018年6月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11月至今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 2017年5月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5月至今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北京富邦创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3年12月至今任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7月至今任方正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何亚刚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廖航女士:

  1979年4月出生,硕士。2005年4月至2007年6月任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经理室编辑,2007年6月至2010年12月历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事业群资产管理部法务助理、法务高级专员、法务经理;2010年12月至2012年11月历任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务经理、法务总监;2012年12月至今历任方正集团法务部高级法务经理、总监、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目前兼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方正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方正(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方正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北大方正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监事、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监事、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廖航女士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辉文先生:

  1961年12月出生,硕士。2005年6月至今任万华天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今任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6年12月至今任北京嘉信保险代理公司董事长;2007年4月至今任北京嘉信保险经纪公司董事长;2007年11月至今任四川嘉信保险代理公司董事;2011年1月至今任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08年6月至2010年9月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汪辉文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滨先生:

  1979年4月出生,管理学学士。2001年7月至 2016年1月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历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经理、高级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方正集团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方正和生投资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方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方正(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方正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2018年4月至今任北京方正连宇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8年6月至今任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胡滨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林先生:

  1963年11月出生,法学博士。曾任 2005 年公司法修改专家小组成员、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动感集团公司独立董事、金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高级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顾问、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顾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兼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社会兼职包括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全国人大财经委期货法起草组顾问、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顾问,上海证券交易所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暨咨询委员会专家。2015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林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明高先生:

  1970年11月出生,硕士。1992年7月至1997年6月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财务处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北京新生代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副主任会计师;2008年1月至今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2011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今任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明高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文栋先生:

  1967年9月出生,法学博士。曾任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战略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副秘书长、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12月至今,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5年10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副理事长;2018年5月至今,任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吕文栋先生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10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1月29日,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正证券”或“公司”)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9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曾毅先生已被暂停监事职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任期于2019年11月23日届满。公司已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雍苹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股东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提名曾媛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会同意推选雍苹女士、曾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经查询上述候选人的诚信档案,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违法失信行为。

  以上监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未达到百分之三十,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选举采取非累积投票制,即每位监事候选人作为单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雍苹女士:

  1965年8月出生,硕士。1987年7月至1997年7月任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系讲师;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任钱江会计师事务所兼职审计师;1997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稽核审计部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兼任);2016年1月至2016年12任公司稽核审计部执行董事;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5月至今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6月至今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2月至今任湖南方正证券汇爱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雍苹女士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曾媛女士:

  1978年2月出生,经济学学士。2000年7月至2003年3月任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3年4月至2005年1月任浙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2006年1月至2013年3月任乐山众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2013年4月2017年5月任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今任乐山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曾媛女士与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10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与方正信产共同设立产业基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综合考虑基金设立方案与进度,经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和生投资”)与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信产”)友好协商,方正信产不再出资参与设立基金,方正和生投资仍将继续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参与该基金的设立,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同意终止全资子公司方正和生投资与公司关联方方正信产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的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方正信产尚未对该基金实际出资,终止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方正和生投资与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蚌埠市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方正信产、蚌埠禹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目标规模为50亿元的基金,基金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企业,注册地在安徽省蚌埠市,方正和生投资担任基金管理人。方正和生投资拟认缴出资9.98亿元,为上述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公司关联法人方正信产拟认缴出资7.5亿元,为上述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因方正信产与公司均由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方正信产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方正和生投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该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意终止方正和生投资与方正信产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的关联交易。

  二、终止关联交易的情况

  因综合考虑基金设立方案与进度,经方正和生投资与方正信产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关联交易。方正信产不再出资参与设立基金,方正和生投资仍将继续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参与该基金的设立。目前基金新的出资结构如下:

  ■

  其中,华新世纪为本次新增投资方,于1999年11月24日设立,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华新世纪股东为北京泰和成长控股有限公司和常忠林,非公司的关联人,营业范围包含投资及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市场调查。

  三、终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方正信产尚未对该基金实际出资,终止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意终止方正和生投资与方正信产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施华先生、廖航女士、胡滨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我们已对本次终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方正和生投资与公司关联方方正信产共同出资设立安徽省战略新兴产业基金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终止该关联交易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10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方正和生投资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方正和生投资”)

  ●投资金额:11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鉴于市场变化及宏观政策影响等因素,方正和生投资的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方正和生投资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的从事私募基金管理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性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为满足方正和生投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对方正和生投资增资11亿元,本次增资后,方正和生投资的注册资本将由9亿元增加至20亿元,公司仍为其唯一股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方正和生投资增资11亿元,并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方正和生投资业务发展需要分阶段实施本次增资。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企业(方正和生投资)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方正和生投资设立于2010年8月5日,注册资本9亿元,公司持股比例100%,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方正和生投资已取得“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人”备案,经营范围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为客户提供财务顾问咨询服务。

  (二)财务状况

  方正和生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方正和生投资的资本实力,满足其扩大基金管理规模的业务需要,有利于方正和生投资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鉴于市场变化及宏观政策影响等因素,方正和生投资的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10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16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16日

  至2019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座19层方正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亚刚、谭剑伟

  电话:010-57398252

  传真:010-57398253

  邮编:100032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 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 若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对全部议案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若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只针对部分议案进行委托的,未委托部分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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