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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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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1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于2019年11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汇添富鑫益定开债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调整基金的运作方式及修订基金合同等,并同意将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后的《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将于2019年12月27日起正式生效。基金转型前是一只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销售的基金,转型后,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同时豁免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不能达到或者超过50%的比例限制。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0月29日发布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及2019年11月29日发布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3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26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五个开放期。本基金将于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26日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对于具体办理时间,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自2019年12月27日起,本基金将正式转型为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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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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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以6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开放期为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3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前2日进行公告。在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3、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申购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申购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现将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9年11月28日在上海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1,500,066,700.0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500,172,877.78份的99.99%,达到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1,500,066,700.04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二、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1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2019年11月29日。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基金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订为《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并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1月25日证监许可[2018]200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2、转型方案的实施安排

  基金转型前是一只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销售的基金,转型后,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同时豁免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不能达到或者超过50%的比例限制。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的选择期为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26日,2019年12月27日起进入封闭期。选择期期间,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将持有的部分基金份额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对于在选择期内未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将于2019年12月27日起自动变更为转型后的基金份额。

  转型后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详见下表:

  ■

  在选择期期间,由于本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选择期豁免《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及开放期等条款。在选择期期间,投资人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及相关业务规则按照转型前的《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选择期,并及时公告。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修订后的《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于2019年12月27日起正式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汇添富鑫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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