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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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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9-2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9月25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资委”)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签署《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济南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集团”)45%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重工(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2019年9月29日,山东重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45%国有产权有关事宜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字[2019]44号),山东省国资委批准本次无偿划转。2019年9月27日,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投”)与山东重工签署《国有股权授权行使并一致行动协议》,山东国投将其持有的重汽集团20%股权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山东重工行使(以下简称“本次股权委托”)。就上述事项,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27)。

  2019年11月28日,公司接到山东重工通知,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中国证监会于10月18日向山东重工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599号),依法对山东重工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山东重工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由于反馈意见回复工作涉及沟通协调山东省国资委下属相关企业完成其审议程序、文件签署,回复反馈意见需履行的核查工作尚需一定时间,山东重工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为切实稳妥做好回复工作,山东重工于2019年11月26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提交〈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申请》,申请延期至2019年12月27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本次山东重工要约收购义务豁免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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