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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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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
经营层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9-090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

  经营层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通知,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为兑现前期承诺,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近日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使用本人证券账户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人员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圣明先生、副总经理孙福来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洋先生、财务负责人洪志诚先生、监事董飞先生、张悦女士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14人)。

  (二)本次增持前,许圣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100股、孙福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800股、刘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000股、洪志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500股、董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500股、张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900股。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披露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85)中承诺“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人员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层人员自愿承诺,自 2018 年起以不低于每年年度绩效薪资的 30%用于增持公司股份,且承诺自增持实施完成之日起 3 年内(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减持该部分股份。”本次增持既是兑现以上承诺,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下,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上述增持人员承诺:本次增持自实施完成之日起3年内(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减持该部分股份。

  (三)上述人员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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