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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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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9-5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8人,董事吴岩松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委托董事江孔亮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朝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依据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9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预案)》、《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据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9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依据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9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稿)》;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19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9年11月29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外理协议转让本公司所持厦门外理17%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19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17%股权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在保证金八仟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0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9年11月29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9年11月29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第1、2、7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9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9-5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国省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据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9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9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

  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董事会就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具体内容参见2019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9-6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45召开 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

  (1)于2019年12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9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预案)》、《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9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9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4、审议《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玲玲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zhull@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9-5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应收款项坏账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促使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在经营过程中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一、本次核销坏账基本情况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下简称“应收款项”)共9笔账面原值合计3,931,328.66元,截至拟核销之日,上述应收款项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3,931,328.66元,剩余账面价值为0元。

  本次坏账核销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积极通过法律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均已胜诉,但因涉及被执行单位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终结当前执行程序、债务人破产等客观因素,上述核销的坏账经公司审慎判断确认已无法收回。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2019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不构成影响。本次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对坏账核销的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相关债务人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董事会就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9-6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贸易公司2020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在保证金八仟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2020年度在保证金8,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贸易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达到规避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波动风险。

  二、 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套期保值的交易市场

  贸易公司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拟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现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贸易公司主营相关的大宗商品。目前贸易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螺纹、热卷、纸浆、20号胶,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豆油、玉米和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白糖、菜油、硅铁、锰硅、煤炭。

  2、期货品种

  贸易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已持有的,或正在有效履行的购销合同项下的与期货品种同类的产品,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螺纹、热卷、纸浆,20号胶、聚乙烯、聚丙烯、豆油、玉米、白糖、菜油、硅铁、锰硅、煤炭等。

  3、拟投入资金

  贸易公司2020年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在人民币8,000万元(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可滚动使用。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或保证金超过8,000万元,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4、资金来源

  贸易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19年11月28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在保证金八仟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范围:根据现货需要开展钢材、白糖、塑料、纸浆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投机;

  2、交易品种:只从事钢材、白糖、塑料、纸浆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3、交易所选择: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

  4、合约的交割:实物交割;

  5、交易数量:根据贸易公司业务经营的情况而定;

  6、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交易杠杆倍数:按目前价格计算为10倍左右;

  8、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原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9、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10、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1、贸易公司已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工作按照以上制度严格执行;

  2、贸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操作、监督等工作分工和控制机制。公司董事会是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贸易公司期货审核小组是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遵守有关制度;负责制定、执行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及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贸易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贸易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贸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贸易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七、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贸易公司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在保证金八仟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9年11月29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十、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9-6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贸易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2020年度在不超过4亿美元额度内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目的

  为提高贸易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贸易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预计开展的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概述

  贸易公司本次拟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远期结售汇业务,其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贸易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基础业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19年11月28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该项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2、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4、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履约担保:以本公司保证方式担保。

  五、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准备情况

  贸易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上述制度对远期结售汇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远期结售汇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

  六、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的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交易合约利率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远期结售汇以贸易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其次,因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金融衍生产品,存在须临时用自有资金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风险:贸易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履约风险:贸易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5、法律风险: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七、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贸易公司已建立《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远期结售汇实施细则》对远期结售汇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上述制度对远期结售汇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远期结售汇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

  2、与基础业务相匹配,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的交易规模;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对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控制的有效性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八、远期结售汇价值分析

  依据公开市场报价信息分析确定公允价值后续计量,确认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远期结售汇业务反映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9年11月29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专项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9-6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控股子公司17%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厦门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下称“厦门外理”)系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外理”)合资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1,700万元,本公司持有86%股权,中国外理持有14%股权。为了加强与中国外理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厦门外理的转型升级,本公司拟将所持有厦门外理17%股权以3,598.21万元对价转让给中国外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厦门外理69%股权,中国外理持有31%股权,本公司继续控股经营厦门外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双方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11 月28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外理协议转让本公司所持厦门外理17%股权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三)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中国外理理货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20号楼18层1801

  法定代表人:韩骏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67339

  主营业务:港口经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港口经营、港口理货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

  2、中国外理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资产名称:厦门外理17%股权

  类别:股权资产

  资产所在地:厦门

  2、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86%股权、中国外理持有14%股权。

  主营业务:港口理货业务

  注册资本:1,700万元

  设立时间:2005年03月23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嵩屿中路809号10-11层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标的公司审计及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总资产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为8,968.59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753.82万元,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6,214.77万元。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外理合并口径账面值为8,968.59万元,合并口径负债账面值为2,753.82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6,214.77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21,165.93万元,增值率为240.57%,折合厦门外理17%股权价值为3,598.21万元。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厦国资产[2019]209号文核准同意该评估结果。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权交易的对价为3,598.21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成交金额:3,598.21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3、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在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中国外理应将第一笔转让款1,799.105万元支付到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在标的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以领取新营业执照为准)后10个工作日内,中国外理应将第二笔转让款1,799.105万元支付到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协议生效条件:经本公司和中国外理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协议生效时间及有效期:本公司和中国外理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厦门外理17%股权为本公司合法拥有,该股权未设定任何质押、抵押、留置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未被有关部门冻结、不存在其它可能影响中国外理利益的瑕疵。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没有做出其他安排,不会由此增加交易各方的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为了进一步深化与中国外理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厦门外理的转型升级,本公司拟将所持有厦门外理17%股权以3,598.21万元对价转让给中国外理。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预计可增加本公司当年度投资收益约2,542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厦门外理69%股权,中国外理持有31%股权,本公司继续控股经营厦门外理。

  七、备查文件目录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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