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商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12月2日起,增加东莞农商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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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东莞农商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元,具体办理细则详见东莞农商行网站。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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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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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