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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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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117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86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97号),并分别于2018年10月27日、11月27日、12月27日;2019年1月26日、2月27日、3月27日、4月27日、5月28日、6月27日、7月27日、8月27日、9月27日、10月29日刊登的《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号、2018-126号、2018-136号、2019-08号、2019-18号、2019-25号、2019-44号、2019-55号、2019-63号、2019-82号、2019-91号、2019-108号、2019-114号)。

  2019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鄂处罚字[2019]5号),公司在《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情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八)项至第(十)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于此次《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所涉行政处罚,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提交相关陈述、申辩材料,并于2019年11月15日出席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组织的听证会。最终处罚结果以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做后续工作,积极整改,全面提高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

  二、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共同借款事项,已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13.3.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接受违规担保的关联方尽快清偿债务,通过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上述违规事项。

  2、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众环审字(2019)011762号《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3号)。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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