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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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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烽火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烽火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一经申报,不得撤单。不合格、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2019年12月2日(T日)(含该日)前办妥上交所的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认真、清楚地填写买入可转债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到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委托。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各项内容无误后即可接受申购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八)发售程序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烽火发债”,申购代码为“733498”。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000手(1万张,100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019年12月2日(T日),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T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1手(10张,1,000元)配一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T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2019年12月3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发售结果。2019年12月3日(T+1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2019年12月4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烽火转债的数量并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手(10张,1,000元)。

  (九)缴款程序

  2019年12月4日(T+2日)日终,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网上投资者中签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6日(T+4日)刊登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十)结算与登记

  1、2019年12月5日(T+3日),登记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债权登记,并由上交所将发售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2、本次网上发行烽火转债的债权登记由登记公司根据上交所电脑主机传送的中签结果进行。

  四、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一)发行对象

  机构投资者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配售并持有烽火转债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烽火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8,835万元,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发售的具体数量请参见“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十六)可转债发行条款”之“3、发行方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申购时间

  2019年11月29日(T-1日)17:00之前,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配售原则

  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统计的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获配名单及其获配烽火转债的数量,确定的方法为:

  (1)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获配烽火转债。

  (2)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即出现了超额申购的情况)时,将按配售比例(配售比例=最终确定的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精确到小数点后12位)获得比例配售。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机构投资者有效申购量计算出实际配售量的整数部分(即按1,000元,10张取整),对于计算出不足10张的部分(尾数保留3位小数),将所有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实际配售的可转债加总与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总量一致。

  (六)申购办法

  1、机构投资者每个申购账户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万手(10万张,1,000万元),超过1万手(10万张,1,000万元)的必须是1万手(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申购账户网下申购的上限为270万手(2,700万张,270,000万元),申购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为无效申购。

  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烽火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机构投资者每个产品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仅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无效,无效申购对应的申购保证金将原路径退还。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机构投资者应对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以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可转债发行承销相关问题的问答》(2019年3月25日发布)等相关规定,结合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审慎确定申购金额。应确保机构自有资金或管理的产品参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金额未超过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2、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按照本发行公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购资料。

  3、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11月29日(T-1日)17:00前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50万元。未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每个网下申购账户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4、本次网下发行的烽火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烽火转债将于上市首日开始交易。

  (七)申购程序

  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9年11月29日(T-1日)17:00前,通过国金证券官网(www.gjzq.com.cn)首页--业务中心--投资银行--可转债申购页面完成申购资料的提交并通过审核,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1)登录可转债申购系统并填写基本信息(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

  ①进入国金证券官网(www.gjzq.com.cn)首页--业务中心--投资银行--可转债申购页面,点击网页右上角“登录”按钮,填写手机号码,并进行短信验证登录。

  ②登录后,选择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项目,点击“参与”按钮,确认申购。

  ③待页面跳转至“填写基本信息”后,准确填写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并补充申购信息”按钮。“填写基本信息”页面中,带*字段为必填项。

  (2)提交《网下申购表》

  ①首先,点击“《网下申购表》模板下载”按钮,下载模板至本地。按照模板要求填写申购表的信息并保存。

  ②然后,点击“选择文件”,选择已填写完成的申购表,点击“确认导入”按钮,导入申购表数据至系统。

  ③确认申购数据无误后,点击“保存并补充申购资料”按钮,提交《网下申购表》。

  注意:系统将自动验证申购数据的正确性,错误或不符合标准的数据,列表中会红色标记并提示错误明细。请投资者根据提示校验数据,再次导入即可。

  (3)上传资料

  ①首先,点击“导出《网下申购表》PDF 盖章版”按钮,下载申购表至本地,确认申购信息并签字、盖章。

  ②然后,点击“选择文件”,上传投资者资料和配售对象资料:

  a、签字、盖章完毕的《网下申购表》扫描件;

  b、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c、《网下申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无需提供);

  d、《申购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e、上交所证券账户卡扫描件或开户证明文件扫描件;

  f、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金额不超过其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规范的公募基金、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无需提交)。

  机构投资者申购金额若大于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证明文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

  投资者以自有资金认购的,证明材料可以是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存款证明或证券持仓证明等;通过产品来认购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产品估值表或净值表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③确认上传的申购资料明细,点击“提交申购资料”按钮后,完成申购。

  提请投资者注意:

  ①机构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表》一旦提交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并经审核通过,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

  ②《网下申购表》PDF盖章版请务必使用从申购系统导出的版本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网下申购表》的信息若发生变化(投资者修改《网下申购表》并重新导入申购系统)时,需要重新从申购系统导出《网下申购表》PDF盖章版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如果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全套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申购无效或者未申购,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退还投资者。

  ③上传资料格式只允许为pdf、gif、jpg、bmp、png格式。

  ④提交申购后,可在发行列表中查看申购状态。若审核不通过,点击“参与”按钮,在“提交网下申购表”中,查看审核结果明细。根据反馈明细,修改申购的信息,点击“提交申购资料”按钮,提交申购资料。若不再参与,可点击“订单作废”按钮,取消申购。

  特别提醒:申购信息审核不通过且已退回的申购单,仅在申购时间内提交有效。

  ⑤提交申购后,可在发行列表中查看材料审核状态。若审核不合格,点击“参与”按钮,在“上传资料表”中,查看不合格原因。根据反馈明细,修改上传的资料,点击“提交申购资料”按钮,提交申购资料。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11月29日(T-1日)17:00前按时足额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缴纳账户名称必须与申购主体名称保持一致。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为50万元。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每个网下申购账户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无效申购的保证金退还给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保证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例如,投资者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其认购无效。

  认购资金到账情况可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查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购资金到账查询电话:021-68826007、021-68826825、021-68826123、021-68826812、021-68826806、021-6882600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

  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

  (1)2019年12月3日(T+1日),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网上发行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缴款的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

  (2)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不早于2019年12月4日(T+2日)按原收款路径退回;若网下机构投资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申购保证金将在不早于2019年12月4日(T+2日)按原收款路径退回。

  (3)若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19年12月4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上述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例如,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补缴申购资金的账户名称须与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保持一致。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12月4日(T+2日)17:00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烽火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并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2019年12月6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4)网下申购资金在申购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5)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机构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6)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八)结算登记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申购结果,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债券登记。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网下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九)网下投资者参加网上发行

  参加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同时参加网上申购,但同一证券账户网下、网上申购数量须不超过各自申购上限。

  五、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六、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08,835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308,835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92,650.5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七、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八、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9年11月29日(T-1日)9:30-11:30就本次发行在“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九、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十、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6号

  电话:027-87693885

  联系人:符宇航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2楼

  电话:021-68826007、021-68826825、021-68826123、021-68826812、021-68826806、021-6882600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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