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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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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7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及新增与关联方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本次调整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本次调整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叉集团”)于2019年4月19日和2019年5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情见公司公告(2019-010、2019-019)。

  2、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赵礼敏、仇建平、徐利达、徐筝依法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经过充分审查,我们认为本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通过业务协同获取更好的效益,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本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新增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审议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4、本次调整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公司2019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自2019年10月起成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666

  法定代表人:程三红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试制:机械科研产品;制造、加工:液压油缸、液压阀、液压泵及马达、液压件、液压系统、水泵、电机、包装机械(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服务:液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液压机械设备维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叉集团董事赵礼敏先生担任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是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2、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沈金荣

  注册资本:78,703.703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轮胎、车胎及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汽车附属用油、汽车装饰用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赵礼敏先生、仇建平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陈赛民先生均担任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3、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晖山路1号2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许奇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道路车辆的动力电池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电池系统梯次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新能源电池及配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实业投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充电桩销售,安装;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动车配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金华曙先生担任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4、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纬三路11号5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政

  注册资本:3,6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智能存储设备、智能工具、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的生产;五金产品、五金工具、木工工具、钻切工具、建筑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塑料制品、灯具、手电筒、文教用品、家具、户外用品、包装材料、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电气设备及零件、机电设备、金属制品、激光雷达(非军用)、激光投影仪、消防器材、测量仪器、清洁设备、物料搬运设备、焊接设备、泵及管件设备、管道配件、建材的销售;机器人、机械手、电器控制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清单内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为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系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仇建平先生为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杭叉集团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依据2018年-2019年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框架协议进行2019年可能发生的数额预计。该协议规定就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和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等所有交易均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价格确认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定价;并规定了在具体交易时各方须就交易量和具体价格签署具体合同便于履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利于降低采购销售成本以及拓宽融资渠道。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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