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5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27日14:3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胡军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4人,代表股份490,616,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492%。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489,579,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790%。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2人,代表股份1,036,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26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3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9%;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87,9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774%;反对3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70%;弃权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26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1%;反对34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美元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26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0%;反对3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0,267,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0%;反对3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弃权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玥琦、王西巧仙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5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选举邢荻先生任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