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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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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9-04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聚焦资源发展公司主业,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同意公司将所持的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839.SH)(以下简称“长虹能源”)全部股票(共4,900万股股票,持股比例为70.68%)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给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交易价格以长虹能源股权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11.6054元/股,长虹能源4,900万股股票转让金额合计为56,866.46万元。本次交易预计公司合并口径可实现收益约2.05亿元(未考虑相关税费)。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长虹(600839.SH)拟转让持有的长虹能源(836239.oc)70.68%股权涉及的长虹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川华衡评报〔2019〕160号),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长虹能源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80,452.59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按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本次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尚需长虹控股董事会审议。按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本次协议转让需报全国股转公司审批。

  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按程序推进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照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11,682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办理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合同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精密公司向爱创公司转让整机/板卡业务资产的议案》

  为减少关联交易,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公司”) 通过协议方式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之控股子公司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创公司”)转让整机/板卡业务资产(主要为空气净化器、风扇等产品的节能技术变频板卡及电源控制板卡组件制造业务、智能美容类及汽车后装类等产品制造业务),包括纳入评估的资产及未评估资产(未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虽已完成合同签订、到货,但未进入在建工程)。资产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1,955.41万元、未评估资产按照合同价值49.13万元进行转让。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出具的评估基准日为2018年12月31日的川华衡评报[2019]125号评估报告《四川长虹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整机/板卡业务资产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的账面净值1,540.54万元,评估值为 1,955.41万元。

  按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本次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尚需长虹控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以持有的10项电视产品专利权作质押,为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的1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并在此额度下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开立不超过1亿元国内信用证,开立期限不超过一年。

  根据北京中金浩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金浩评报字【2019】第0360号),本公司质押的10项专利评估价值为2,500万元。

  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相关协议的签订,其签字和签章具有同等效力。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9-04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聚焦资源发展公司核心产业,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同意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预计2020年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因关联交易金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精密公司向爱创公司转让整机/板卡业务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减少关联交易,避免潜在同业竞争,降低关联交易金额,提升经营效率,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公司”)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之控股子公司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创公司”)转让整机/板卡业务资产(主要为空气净化器、风扇等产品的节能技术变频板卡及电源控制板卡组件制造业务、智能美容类及汽车后装类等产品制造业务)。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以自身持有的部分专利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质押并以此申请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9-04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转让持有的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6239.oc)(以下简称“长虹能源”)全部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56,866.46万元,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公司合并口径将增加约2.05亿元收益(未考虑相关税费)。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按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履行长虹控股董事会审批程序。按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本次协议转让需报全国股转公司审批。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明晰公司的主营业务,清晰产业架构和资本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聚焦资源发展核心产业,公司决定转让长虹能源股权,剥离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碱锰电池业务及部分锂电池业务。

  长虹控股持有本公司23.22%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次交易行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9年11月27日,四川长虹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长虹能源全部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56,866.46万元,预计公司合并口径将增加约2.05亿元收益(未考虑相关税费)。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杨军先生、邬江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亿元

  法定代表人:赵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20818660F

  设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主营业务范围:制造销售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子商务、新型材料、电动产品、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销售,仓储、货运,电子产品维修,日用电器、日用金属产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长虹控股合并报表资产总额788.8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00.28亿元;长虹控股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869.71亿元,实现净利润5.95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长虹能源成立于2006年11月,主要从事碱锰电池及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长虹能源总股本69,323,127元,本公司持股数量4,900万股,持股比例70.68%,为长虹能源控股股东。长虹能源于2015年10月实施股份制改制,于2016年3月在新三板挂牌(836239.oc)。

  长虹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分别出具《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XYZH/2019CDA30085)、《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9月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号:XYZH/2019CDA70267),均发表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根据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长虹(600839.SH)拟转让持有的长虹能源(836239.oc)70.68%股权涉及的长虹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川华衡评报〔2019〕160号),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长虹能源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80,452.59 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股票协议交易价格应不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该股票前收盘价的50%或当日最低成交价中的较低者,若股票无收盘价的,转让价格应符合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可以评估值作价)。根据国资监管规定,股权转让应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截止目前,长虹能源股票尚无交易记录,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拟以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长虹(600839.SH)拟转让持有的长虹能源(836239.oc)70.68%股权涉及的长虹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川华衡评报〔2019〕160号)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长虹能源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评估值为80,452.59 万元,以此为基础,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确定为11.6054元/股,长虹能源4,900万股股票交易金额合计为56,866.46万元。

  1、 关于标的股权的评估方法及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方法对长虹能源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按照资产基础法,长虹能源股东权益账面值47,994.72万元、评估值59,068.79万元、增值率23.07%;按照收益法,长虹能源的股东权益账面值47,994.71万元、评估值80,452.59万元、增值率67.63%。两种评估方法结果相差21,383.80万元,主要原因是: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的技术途径不同,主要体现在: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并且也无法涵盖诸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销售网络、潜在项目、企业资质、人力资源、雄厚的产品研发能力等,而该等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所以,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更好体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2、评估增值的原因及评估结果的选取

  采用收益法评估增值较大的原因是:长虹能源近年来经营情况稳定,预计将保持持续盈利能力,同时作为全球高端客户的OEM碱性电池的供应商,拥有成熟的环保碱锰电池制造技术、完整的设备生产线、优良的管理团队以及优质的客户资源,各类资源要素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协同发挥作用,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采用收益法评估,则更能体现其企业价值,故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论。即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长虹能源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80,452.59 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长虹控股就长虹能源股权转让事项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向长虹控股转让长虹能源4,900万股股份,股权转让价格以长虹能源全部股权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11.6054元/股,本次股权转让金额合计为56,866.46万元;

  2、长虹控股在本协议生效并取得全国股转公司交易确认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首期款项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剩余款项在1年内支付完毕,长虹控股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本公司支付自取得全国股转公司交易确认函之日起至剩余价款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3、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的30日内进行股份交割;

  4、本协议项下因股份转让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股票过户及长虹控股向本公司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为本次转让完成;

  6、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法人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双方可就本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通过协商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该协议尚未签署。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处置非主业股权资产有利于公司聚焦资源发展核心产业,提升核心产业的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时通过本次资源整合,可进一步清晰产业结构和资本架构,优化资产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管控体系,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更好的推动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实施。

  本次关联交易非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交易预计公司合并口径将增加收益约2.05亿元(未考虑相关税费),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中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合并长虹能源报表。公司后续将增加与长虹能源在原材料、动力采购及产品销售、厂房租赁等方面的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长虹能源与本公司此类交易额约0.80亿元),同时,将减少长虹能源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在存、贷款及票据结算等方面的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长虹能源与财务公司此类交易额为18亿元)。

  截止目前,公司对长虹能源控股子公司长虹三杰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三杰”)提供了942.53万元委托贷款(2020年4月到期);根据公司与苏州银行泰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对三杰在苏州银行泰州分行的授信提供总额度7,000万元的担保,期限为2019年7月26日至2020年7月26日(截止目前,三杰已使用授信额度2,487万元,其中1500万元为流贷额度,987万元为开票额度);根据公司子公司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信”)与长虹能源子公司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简称“飞狮”)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远信共向飞狮提供融资租赁款4,472.02万元,飞狮每月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融资租赁款项均未到期。

  为避免因本次交易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尽快于12月31日之前收回对三杰的委托贷款,同时解除对三杰的担保合同,并由远信收回对飞狮的融资租赁款。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和授信。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需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为长虹能源提供担保的,公司将按关联担保的相关规定规范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程序。

  七、审议程序

  2019年11月27日,四川长虹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杨军先生、邬江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此项议案。本次股权转让事项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按国资监管有关规定,本次国有产权转让事项需履行长虹控股董事会审批程序;按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需报全国股转公司审批。

  本公司3名独立董事事前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关于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9-04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以4票赞成,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11,682万元。审议该议案,关联董事赵勇先生、杨军先生、邬江先生对本项议案执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

  (2)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3)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该议案。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562,396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938,334万元,主要差异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业务降低了约470,000万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外汇结售汇业务暂未开展,降低了约70,000万元。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0亿元

  法定代表人:赵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20818660F

  设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长虹集团于1995年6月由长虹厂改制设立,2000年长虹集团进行了规范注册。主营业务范围为:制造销售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子商务、新型材料、电动产品、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销售,仓储、货运,电子产品维修,日用电器、日用金属产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

  2、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子公司

  (1)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23393.944万元,法定代表人:杨艳辉,主要经营范围:电子连接器等的生产和销售,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该公司76.94%股权。

  (2)四川长虹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军,主要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安防工程设计、安装、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3)四川长虹国际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军,主要经营范围:提供餐饮、住宿服务等,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0%股权。

  (4)四川寰宇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军,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电子专用设备、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通讯设备及工模具的设计、生产、销售。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5)四川虹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强,主要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6)安徽鑫昊等离子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注册资本:1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军,主要经营范围:显示器件、电子产品及零配件、家用电器开发、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投资及信息咨询;房屋销售、租赁;物业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电子材料、建材、五金、交电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8.75%股权。

  (7)四川长虹格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注册资本:7,835万元,法定代表人:莫文伟,主要经营范围:新材料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环境风险评估及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环境污染治理(土壤、水、大气、矿山等)工程设计、承包、施工及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环保工程设计、承包、施工;环境污染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固体废物的回收、处理和销售;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理和处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冶炼、压延加工及销售;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的批发和零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危险废物治理;其他污染治理;环境卫生管理;普通货运。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053%股权。

  (8)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艳辉,主要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交互式智能平板、触控系统、数字标牌、电子书包、物联网应用和电视及周边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教育、安防监控等行业的集成施工业务及配套设备经营业务;教育、商用软件开发、销售;教育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服务;多媒体教学设备、图书及音像制品、音体美卫器材、理化生实验室成套设备、学生课桌椅、幼教教具、校园文化用品的经营业务;国家允许的进出口贸易。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80%股权。

  (9)四川爱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光清,主要经营范围:物联网模组、无线模组、通讯模组、GPS导航模组、北斗导航模组、传感器及其无线应用模组、PCBA组件、无线板卡、无线应用组件、以及相关整件、终端整机的研发、制造、销售;物联网相关技术、软件、嵌入式系统和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80%股权。

  (10)四川长虹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潘晓勇,主要经营范围: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0.48%股权。

  (11)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郑光清,主要经营范围: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及应用服务;家用制冷电器具、家用空气调节器、家用通风电器具、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与销售;照明器具、塑料制品、机械零部件加工制造、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销售;保鲜产品(高压静电装置)以及水分子激活技术研究与应用产品开发;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销售;软件开发;新技术推广服务及应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的开发及应用;互联网开发及应用;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职业技能培训;仪器仪表修理;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

  (12)广元零八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兵,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13)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188,794.175102万元,法定代表人:胡嘉,主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0%股权。

  关联关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情况和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11,682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2019-04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13日09点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虹扬投资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9年12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7987

  传真:(0816)2417949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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