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1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136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沈洪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非独立董事刘艳委托非独立董事贺玉平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王恕慧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刘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8)。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刘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9)。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刘艳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0)。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发行4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2)。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刘艳、朱晓文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12月13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44)。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137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13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

  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金控”)拟向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拆借资金,金额各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50,000万元为固定期限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固定期限借款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三年,可提前还款;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总经理确定。若公司或广州越秀金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2、越秀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越秀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3、2019年1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刘艳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此项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恕慧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5、资金拆借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8677792A

  注册资本:1,126,851.8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25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业项目开发;畜牧业科学研究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

  股权结构:广州市人民政府持股99%,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实际控制人是广州市国资委。

  截至2019年9月30日,越秀集团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60,538,029万元,净资产9,934,515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4,089,120万元,净利润592,424万元。

  经查询,越秀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本次拟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用于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借款金额各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50,000万元为固定期限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总经理确定。若公司或广州越秀金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出借方越秀集团,借款方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

  2、借款金额:各不超过200,000万元,其中不超过50,000万元为固定期限借款,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利息: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总经理确定。若公司或广州越秀金控提前还款,则按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固定期限借款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三年,可提前还款;可循环使用部分的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5、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资金拆借协议将于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签署。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对公司发展有积极作用。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借款外,公司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越秀集团(包含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99,124万元,其中向越秀集团拆借资金金额138,000万元,向创兴银行贷款44,000万元,公司认缴 300,000万元与越秀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借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且按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日期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决策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相关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借款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借款利率按不高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且按实际借款金额和借款日期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向越秀集团资金拆借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139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2019年11月27日,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金控”)在各不超过150,000万元、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提供借款。

  2、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间接持有越秀租赁70.06%的股权,成拓有限公司持有越秀租赁29.94%的股权。成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公司关联方,越秀租赁属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本次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

  3、越秀租赁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本次拟向越秀租赁提供借款金额上限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恕慧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9373894XL

  注册资本:814,423.5825万港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9日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

  法定代表人:吴勇高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服务(限外商投资企业经营);通用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家用电器批发;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即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才可经营的医疗器械”,包括第三类医疗器械和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

  经查询,越秀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越秀租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0.0001 万港元

  成立日期:2012年1月5日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越秀集团

  截至2019年9月30日,成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91,851万港元,净资产25,266万港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港元,净利润-7,618万港元。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出借方公司和广州越秀金控,借款方越秀租赁

  2、借款金额:公司和广州越秀金控各不超过15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总经理确定。若越秀租赁提前还款,则按资金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自越秀租赁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一年,可提前还款。

  5、借款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五、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支持越秀租赁业务发展。借款利率合理公允,出借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贺玉平、李锋、刘艳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向越秀租赁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相关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越秀租赁业务发展正常,信用情况良好,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稳定,具备履约能力。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建立了对外财务资助的风险防范措施,越秀租赁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整体风险可控。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以借款形式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财务资助,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广州越秀金控向越秀租赁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越秀租赁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相关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履行的决策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相关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八、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除本次财务资助及公司同日公告的拟向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49,000万元。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九、承诺

  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14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

  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2019年11月27日,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控资本”)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借款。

  2、公司直接持有越秀金控资本60%的股权,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持有越秀金控资本40%的股权。广州越企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是公司关联方,越秀金控资本属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越秀金控资本提供借款构成财务资助。

  3、公司本次拟向越秀金控资本提供借款金额上限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恕慧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LQDH4K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9日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自主申报)(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王恕慧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

  经查询,越秀金控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19年9月30日,越秀金控资本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04,997万元,净资产203,619万元,营业收入3,773万元,净利润3,619万元。

  三、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231240036F

  注册资本:778,066.8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月21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6401房(仅限办公用途)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贸易咨询服务;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咨询服务。

  经查询,广州越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越企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4,543,340万元,净资产1,254,852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241,985万元,净利润-14,374万元。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出借方公司,借款方越秀金控资本

  2、借款金额:不超过300,000万元,可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3、借款利息: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从实际拆借日开始计息,单笔借款利率授权总经理确定。如越秀金控资本提前还款,则按资金实际拆借金额及拆借期限计算利息。

  4、借款期限:自越秀金控资本首次实际拆借之日起计算,一年。

  5、借款用途: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

  五、财务资助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越秀金控资本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合理公允,出借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贺玉平、李锋、刘艳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越秀金控资本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越秀金控资本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相关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越秀金控资本业务发展正常,信用情况良好,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稳定,具备履约能力。借款利率按不低于实际拆借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计算,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建立了对外财务资助的风险防范措施,越秀金控资本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整体风险可控。

  (二)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满足越秀金控资本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以借款形式提供不超过300,000万元财务资助,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越秀金控资本以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越秀金控资本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相关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履行的决策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相关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八、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除本次财务资助及公司同日公告的拟与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49,000万元。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九、承诺

  公司承诺,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14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越秀金控”)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4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越秀金控

  2、注册及发行规模:本次短期融资券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金额为准。

  3、发行方式: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4、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

  5、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及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情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等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授权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再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14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48.10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以及其他鉴证审计等。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克、叶韶勋、李晓英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议流程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续聘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进行审计,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在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控进行审计,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14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恕慧、李锋、贺玉平、刘艳、朱晓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王恕慧等关联股东应回避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关联交易涉及提供及接受劳务、接受租赁服务等,预计交易总金额为165,725万元。

  (二)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向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2020年预计金额为106,401万元,其中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租赁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利息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401万元;接受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等服务2020年预计金额为42,090万元,其中贷款本金40,000万元,贷款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支出等2,090万元。

  (三)2019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2019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

  ■

  注:向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2019年1-10月为48,116万元,其中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租赁总金额为46,000万元,利息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116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为产生的利息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接受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等服务2019年1-10月为44,875万元,其中贷款本金44,000万元,贷款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支出875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为产生的利息支出及手续费支出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2、2019年1-10月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服务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越秀集团指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指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指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注册资本:1,126,851.845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5楼

  主营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农业项目开发;畜牧业科学研究服务;农业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60,538,029万元,净资产9,934,515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4,089,120万元,净利润592,42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4、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主要包括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风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等。

  (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2年1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丁建隆

  注册资本:5,842,539.6737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

  主营业务:人才培训;城市轨道交通;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业;铁路沿线维护管理服务;停车场经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铁路运输设备修理;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结构加固补强;建筑结构防水补漏;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招、投标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城市轨道桥梁工程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机械零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城市地铁隧道工程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工程服务;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安装);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3,542,007万元,净资产18,657,116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797,714万元,净利润114,08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4、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包含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三)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林昭远

  注册资本:190,861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5楼自编号01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专业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6月30日,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8,981,261万元,净资产5,678,875万元;201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2,141,735万元,净利润294,17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4、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主要包括广州越秀怡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越秀城建仲量联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

  (四)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2年11月6日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注册资本:51,020万元

  注册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1楼自编1101之一J79

  主营业务: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9年9月30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87,799万元,净资产73,688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26,467万元,净利润2,93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五)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48年

  股本:997,706万港元

  注册地:香港德辅道中二十四号创兴银行中心地下

  主营业务:全面的零售及批发银行服务,当中包括港币、人民币及外币存款、汇款、保管箱、信用卡、楼宇按揭、汽车贷款、私人贷款、财富管理、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账户服务、强制性公积金服务、进出口贸易融资、企业银行服务及银团贷款等;其全资附属之公司亦设有股票买卖、投资以及保险等服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20,292,688万港元,净资产2,319,570万港元;201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192,242万港元,净利润90,460万港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六)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2年5月29日

  法定代表人:李松民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52-256号三楼

  主营业务:小额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投资咨询服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7,459万元,净资产32,944万元;2019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909万元,净利润19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法人,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七)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2年6月16日

  股本:1,803,502万元

  注册地:香港湾仔骆克道160号越秀大厦26楼

  主营业务:发展、出售及管理物业、持有投资物业。

  根据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公布的2019年中期业绩公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0,827,345万元,净资产5,261,893万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2,178,813万元,净利润275,91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4、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主要指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杭州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佳耀置业有限公司、广州景耀置业有限公司等。

  (八)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7日

  管理人: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湾仔骆克道160-174号越秀大厦24楼

  主营业务:经香港证监会批准的集体投资计划,主要投资于中国商用物业。

  根据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布的2019年中期业绩公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总资产3,628,624万元,基金单位持有人应占资产净值1,478,742万元;201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99,966万元,除所得税后及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前的溢利为73,06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为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参股公司,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4、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下属公司主要指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宏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九)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8年11月6日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注册资本::1,036,323.381万元

  注册地: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9号广州总部经济区A1栋8楼

  主营业务: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房地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投资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房地产租赁经营。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7,461,613万元,净资产3,068,718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482,237万元,净利润64,22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属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十)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1998年11月27日

  股本:398,104.619493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钦江

  注册地: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7号901房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室内装饰、设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建筑物清洁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广告业;贸易咨询服务;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256,198万元,净资产575,484万元;2019年1-9月营业收入37,772万元,净利润-11,15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说明:以上关联方财务信息来自关联方报送或公开披露途径。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其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如下:

  1、服务项目有国家定价的,执行国家价格;有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国家指导价格。

  2、服务项目无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的,执行市场价格。

  3、服务项目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4、提供服务方向接受服务方收取之服务费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提供服务方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收取之服务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0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必要事项,预计交易额度合理,符合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0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决策程序等进行了核查,相关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已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越秀金控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14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12月13日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12月13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15:00至2019年12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2月9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控股股东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关于发行4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9年11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除议案4外,其他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作出单独统计及披露;除议案4、5外,其他提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相关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2日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19年12月12日下午17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传真等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勇高、张耀南

  联系电话:020-88835130或020-88835125

  联系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yxjk@yuexiu-finance.com

  邮政编码:510623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7;投票简称:“越秀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案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如有)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应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股东或股东代表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视为弃权,多选无效,视为废票;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须由公司股东或公司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本授权委托书的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公司)为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持有人,兹确认,本人(公司)计划(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9年12月13日举行的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19年12月12日17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越秀金控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145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2019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租赁”)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已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过(《接受注册通知书》编号:中市协注[2019]SCP32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

  越秀租赁2019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19年11月25日完成发行,发行结果如下: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