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19-045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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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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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时间、方式、数量及比例
郭华强先生于2019年11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96%,减持均价为9.082元/股。本次减持前,郭华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750,15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17%;一致行动人持有78,106,00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76%。截至本公告发布日,郭华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890,15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8%;一致行动人持有78,106,00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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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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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5日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信雅达
股票代码:600571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华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桂花城秋月苑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桂花城秋月苑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9年11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雅达”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其在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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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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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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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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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3、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郭华强先生为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其75.32%股份。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郭华强先生于2019年5月7日通过信雅达对外披露减持计划,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不超过64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6%。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减持4,060,00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信雅达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22,750,152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7%。一致行动人持有78,106,006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7.76%。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21,890,152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98%。一致行动人持有78,106,006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7.7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19年5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告知本公司拟减持本公司股份;2019年6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数量过半且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达1%;2019年8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详情分别见本公司于2019年5月8日、2019年6月11日及2019年8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临2019-018)、“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临2019-021)”、“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1%的公告(临2019-022)”、“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临2019-032)”。
2019年11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86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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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2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890,152股,占公司总股本4.98%。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科技大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及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华强
2019年11月25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及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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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华强
2019年11月25日
一致行动人: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