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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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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9-103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63,06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88.32%,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贝因美集团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贝因美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8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12%,占公司总股本4.69%,对应融资余额为25,000万元。贝因美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质押风险可控。

  3、贝因美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

  5、贝因美集团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其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6、贝因美集团2018年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63.70万元,2019年1-9月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10.71万元,贝因美集团与公司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事项均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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