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攀钢钒钛”)于2019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昌钢钒”)钒制品分公司整体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或“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2019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
2019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1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19年11月25日,公司完成了上述重组问询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报告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报告书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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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