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7月6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兴业信托-华西能源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等具体内容及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先后于2017年6月17日、2017 年7月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及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等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员工持股计划信托合同,“兴业信托-华西能源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计划以二级市场、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购买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截至2017年12月19日收盘,“兴业信托-华西能源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0,503,2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32%。2018年5月18日,公司实施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数量增至16,805,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32%的比例保持不变。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一年,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计划名下时起算。2018年12月19日,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已届满。根据《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员工持股计划信托合同,锁定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可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卖出。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减持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两年,自员工持股计划产品成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19年11月27日届满。
2、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份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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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信托计划管理人已根据“兴业信托-华西能源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等相关约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16,805,149股本公司股票进行了全部卖出变现处理。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股份的受让方与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间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披露的存续期一致。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信托合同等相关约定进行清算和财产分配等工作。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