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9-056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董事长毕心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资公司赫达美国公司增资60万美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向合资公司赫达美国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2019年11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2019年11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拟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关于拟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详见2019年11月2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9-057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合资公司赫达美国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11月26日,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合资公司赫达美国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与Michael Chen共同出资的合资公司SD HEAD USA, LLC(山东赫达(美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赫达美国公司”)增资60万美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D HEAD USA, LLC(山东赫达(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美国纽约
3、注册资本:50万美元
4、经营范围:开发及管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自身及相关产品在美国的业务。同时,与公司所有全球商业伙伴保持战略联盟。
5、股权结构:
■
6、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美元
■
公司本次增资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资可以满足赫达美国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能进一步增强其综合竞争实力,扩充其资本规模,推动公司美国市场的进一步拓展。
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赫达美国公司40%股权,赫达美国公司不构成控股子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向赫达美国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且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9-058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在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注册成立“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淄博赫达”),出资完成后,淄博赫达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本公司董事会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出资方式:自筹资金
6、出资人及出资比例: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7、经营范围:水溶性高分子化合物系列产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药用辅料、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副产品工业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新公司,旨在建设“4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项目名称暂定),扩大公司产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继续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将起到积极作用。
尽管公司已就该项目进行了市场调研,目前处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筹备情况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按要求予以披露,本次投资项目技术方案先进、成熟、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但是由于市场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市场环境、行业政策及业务发展情况具有不确定性,仍存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和收益产生时间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设立的淄博赫达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会对公司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19-059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淄博赫达”)拟参与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青化工产业园区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因涉及公开竞拍,本次竞拍结果存在不确定的风险。公司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淄博赫达拟参与淄博市高青县高青化工产业园区工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用于建设“4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项目名称暂定)。本次参与竞买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本次拟参与竞拍土地合计价款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购买价格以最终竞买价为准)。
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同时,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
本次参与竞拍土地出让方为高青县人民政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青化工产业园区。
2、使用年限:50年
3、土地性质:工业用地
4、土地面积:不超过350亩(最终面积以实际出让文件为准)
5、容积率:不低于该类型工业项目政策规定最低容积标准。
6、土地价格:最终价格以招拍挂确定的价格为准。项目地块的具体信息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后续发布的土地出让公告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淄博赫达拟使用自筹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拟竞买该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4万吨/年纤维素醚项目”。该事项是公司实现未来发展规划的必要条件,对公司未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五、风险提示
因涉及公开竞拍,本次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