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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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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7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

  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金额共计2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23,500万元和1,500万元分别用于购买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山东)2017年第2期(SXESDBBX)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山东)2017年第2期

  ●委托理财期限:

  其中23,5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为2019年11月13日-2020年1月8日共计57天;1,500万元的委托理财期限为2019年11月13日-2020年3月29日共计138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闲置的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6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1.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6,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以及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0,346,83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45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2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如下:

  ■

  2、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订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山东)2017年第2期

  产品代码:SXESDBBX

  产品币种:人民币

  预期收益率:23,5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2.90%;1,5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15%

  产品起始日:2019年11月13日

  产品到期日:23,500万元募集资金理财到期日为2020年1月8日;1,500万元募集资金理财到期日2020年3月29日

  产品存款期限:无固定期限

  产品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自产品起始日(不含当日)起的每个国家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的9:00至17:00为开放时间。

  认购/申购方式:1、募集期内网点营业时间接受认购申请; 2、募集期结束后的工作日开放时间内接受申购申请;

  产品到期额度:本产品每日可预约到期的额度为20亿元。客户不能指定预约额度用满之日为预约到期日。

  业绩基准:本产品拟投资0%—8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20%—100%的债权类资产,0%—8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按目前各类资产的市场收益率水平计算,扣除理财产品托管费等费用,若所投资的资产按时收回全额本金和收益,则客户可获得的业绩基准(R)分档如下:28天-62天2.9%;63天-91天3.05%;92天-181天3.15%;182天-365天3.25%。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客户适用业绩基准以确认日当天为准。若产品未达到客户业绩基准,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客户业绩基准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照说明书约定的业绩基准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工商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各档次业绩基准,并至少于新业绩基准启用前1个工作日公布。

  提前终止及变更说明书:1、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7天公告提前终止本产品。 2、若由于工商银行变更说明书相关条款,如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产品评级等,客户可以在规定时间内(5个工作日)选择赎回,此时工商银行将不收取赎回费用,按照实际客户资金持有天数所对应业绩基准兑付本金及收益。

  收益计算方法:预期收益=投资本金×业绩基准(R)/365×实际存续天数 投资本金以客户的每笔购买为单位,业绩基准为客户购买时适用的按照实际存续天数确定对应的收益率档。期间如遇工商银行调整业绩基准,存续份额的业绩基准不变。 实际存续天数:自客户购买确认日至预约到期日(赎回日)期间的天数;如客户在募集期内认购本产品份额,则该份额的实际存续天数自产品成立日(含当日)起开始计算。

  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其他约定:客户购买本产品的资金在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但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份额;在理财赎回日(或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

  (二)投资对象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三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

  本产品投资的资产种类和比例如下:

  ■

  如遇市场变化导致各类投资产品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以上范围,但不会对该产品业绩产生影响,工商银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至上述比例范围。本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均严格经过工商银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在投资时达到可投资标准。资产或资产组合所涉及融资人比照工商银行评级标准均在A-级(含)以上;除本说明书特别约定外,拟投资的各类债券信用评级均在AA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达到A-1。

  (三)投资管理人

  本产品的投资管理人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代表客户签订投资和资产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协议、合同等文本。工商银行拥有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的交易资格。

  本产品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受托人、管理人均经过工商银行相关制度流程选任,符合工商银行准入标准。

  (四)开放期产品购买

  开放时间内,客户可于工商银行网点或网上银行发起购买,单笔购买量为交易级差(1000份)的整数倍,购买交易T+1日确认,T+1日扣款,确认日若遇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产品存续期间,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产品规模进行动态调整,并从维护存续投资人利益角度接受或拒绝新的申购申请。

  (五)理财收益计算及分配

  1、理财到期的收益计算

  工商银行将根据市场利率变动及资金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业绩基准,并至少于新的业绩基准启用前1个工作日公布。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后,若产品未达到客户业绩基准,工商银行不收取投资管理费;在达到客户业绩基准的情况下,工商银行按照适用的业绩基准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过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收取。理财收益计算举例如下,该案例中的收益率仅为计算说明使用,不代表客户所获真实收益率。

  某客户于5月30日认购产品100万份,并选择该年12月20日为该笔理财的预约到期日,从份额确认日(5月31日)至预约到期日(12月20日)的实际存续天数为204天,对应收益率为3.25%,则客户收益为:

  1,000,000×3.25%×204/365=18,164.38(元)

  2、产品到期的理财资金支付

  工商银行在理财赎回日后1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账户。

  3、提前终止时理财收益及理财资金支付

  如果工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工商银行在提前终止日后1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本金和收益(如有)划转至客户账户。

  在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客户最终收益根据理财产品(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后)实际年化收益率及产品实际存续天数计算。如提前终止情况下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本条(一)款约定的客户业绩基准,银行按照业绩基准支付客户收益后,将超出部分作为银行投资管理费用收取。

  上述情况与举例仅为向客户介绍收益计算方法之用,并不代表以上的所有情形或某一情形一定会发生,或工商银行认为发生的可能性很大。在任何情况下,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工商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

  (六)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山东)2017年第2期产品拟投资0%—80%的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20%—100%的债权类资产,0%—80%的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为国内商业银行,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8.53%,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23,400.02万元(含所有未到期理财),本次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为25,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1.19%。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 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1)。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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