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9-072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股东陈刚先生拟提名陈刚先生、梁启杰先生、沈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提名俞信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以上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股东陈刚先生拟提名徐莉萍女士、沈鸿烈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提名钟瑞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以上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事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均发生重大变更,公司拟将中文名称变更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英文名称变更为“Shanghai Aiko Solar Energy Co., Ltd.”,以上公司名称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事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均发生重大变更,公司拟将经营范围变更为“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太阳能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范围为准。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事项,公司向11个主体发行股份共计1,383,505,150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民币1,383,505,150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829,888,230元。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因此需对《公司章程》中的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内容进行修订。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旭”)、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3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及不超过8亿元的低风险资产池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并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和其配偶、以及陈刚先生控制的企业为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爱旭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增资人民币3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浙江爱旭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0,000万元,股权结构不变,仍由广东爱旭持有浙江爱旭100%股权。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7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刚:男,中国国籍,1968年生,本科学历。1991年至1995年,任佛山市瞬达铜铝型材厂车间主任;1995年至1998年,任广东省南海市百昌精工模具厂总经理;1998年至2003年,任南海市大沥镇永信精工模具厂总经理;2003年至2005年,任佛山市南海永信精工模具厂总经理;2005年至今,任佛山市永信模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至2008年,任广东澳美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佛山市普拉迪数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今,任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及前身广东爱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陈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49,690,989股股份,并通过佛山市嘉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珠海横琴嘉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9,370,355股股份,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共计36.01%,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俞信华:男,中国国籍,1974年生,硕士学历。1997年至2003年,任上海西门子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03年至2005年,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5年至2006年,任国际数据(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6年至2012年,任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至今,任爱奇投资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16年12月至今,任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及前身广东爱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俞信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系持有公司568,754,374股股份(对应持股比例31.08%)的股东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梁启杰:男,中国国籍,1973年生,大专学历。2008年至2014年,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部门副总、支行副行长;2014年至2015年,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事业部部门副总;2015年至2016年,任广东保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及前身广东爱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梁启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佛山市嘉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珠海横琴嘉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991,036股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沈昱:男,中国国籍,1979年生,硕士学历。2001年至2003年,任厦门天健华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03年至2006年,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06年至2010年,任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0年至2013年,任广东爱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4年至2016年12月,任广东保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及前身广东爱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沈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佛山市嘉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珠海横琴嘉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991,036股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徐莉萍: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博士学历。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起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先后在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作为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会计系访问学者和2014年1月至2014年7月作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系访问学者进行交流学习。
徐莉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沈鸿烈: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生,博士学历,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能量转换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从事光伏材料与应用技术、新型功能薄膜与传感器技术等的研究。1992年11月至1994年11月,在日本通商产业省工业技术院电子技术综合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994年12月至2000年4月,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冶金研究所信息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先后任副研究员,研究员,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和博士生导师;2000年5月至2004年10月,在日本产业技术研究所、美国莱斯大学和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进行访问研究;2004年11月至今,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任职教授。
沈鸿烈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钟瑞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博士学历,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融资与并购研究中心执行主任。2003年3月至2004年8月,任汕头大学商学院特聘助理教授;2004年12月至2007年9月,在浙江大学做博士后研究,主要从事民营经济法治化的科研;2007年10月起,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2011年4月至2017年6月,任浙江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执行所长;2016年3月起,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国际融资与并购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钟瑞庆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9-073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事项,取得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原广东爱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转型进入光伏行业,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均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的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情况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均发生重大变更,为适应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运营发展需要,拟做出如下变更:
(一)变更公司名称
变更前:中文名称为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ghai Xinmei Real Estate Co., Ltd.”。
变更后:中文名称为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ghai Aiko Solar Energy Co., Ltd.”。
(二)变更经营范围
变更前: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潢,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太阳能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陈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60号文的核准,公司已经向陈刚、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天创海河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1个主体发行股份共计138,350.5150万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人民币1,383,505,150元。
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为446,383,080元,股份总数为446,383,080股。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829,888,230元,股份总数为1,829,888,230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发生相应变化,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现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Xinmei Real Estate Co., Ltd.。 |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Aiko Solar Energy Co., Ltd.。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6,383,080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29,888,230元。 |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潢,实业投资,资产经营,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太阳能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46,383,080股,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46,383,080股。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829,888,230股,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829,888,230股。 |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涉及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变更,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名称的,将一并做相应修改。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9-074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旭”)、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
●根据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爱旭、浙江爱旭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3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及不超过8亿元的低风险资产池融资额度。
●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9.3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和其配偶、以及陈刚先生控制的企业将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为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外,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对外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担保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均不提供反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经完成了与广东爱旭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广东爱旭已经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已经转型进入太阳能光伏行业。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爱旭、浙江爱旭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3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及不超过8亿元的低风险资产池融资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下一年(次)同类型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以先到为准)。具体如下:
类别 | 具体品种 | 申请额度 | 是否提供担保 |
综合授信融资 | 中长期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 | 9.3亿元 | 新增:7亿元 | 是 |
续贷:2.3亿元 | 是 |
低风险资产池融资 | 通过100%比例的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质押所做的信贷业务,品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保函及信用证等。 | 8亿元 | 否 |
子公司单笔业务的申请融资主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但融资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单笔业务的融资金额、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二、在融资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拟为广东爱旭、浙江爱旭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3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9.3 亿元,具体如下:
被担保方 | 担保额度上限(亿元) | 担保方式 |
广东爱旭 | 7.7 | 连带责任担保 |
浙江爱旭 | 1.6 |
在上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3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批后将担保额度在被担保主体之间作适度调配。子公司基于自身融资需求为自己提供担保的,担保方式还包括各类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不同担保主体对于同一融资事项提供了不同担保及担保方式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被担保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 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
1、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2、注册资本:14697.488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齐力大道南3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硅片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6日。
3、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9.30/2019.1-9月 | 2018.12.31/2018年度 |
资产总额 | 2,940,635,287.89 | 1,962,809,532.98 |
负债总额 | 1,579,485,184.59 | 721,070,670.41 |
净资产 | 1,361,150,103.30 | 1,241,738,862.57 |
营业收入 | 1,351,195,442.82 | 2,500,050,534.36 |
净利润 | 119,411,240.73 | 32,148,122.00 |
是否审计 | 未经审计 | 经审计 |
(二)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与本公司的关系:广东爱旭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即公司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2、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硅片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3、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9.30/2019.1-9月 | 2018.12.31/2018年度 |
资产总额 | 4,260,680,059.60 | 3,168,367,140.34 |
负债总额 | 2,935,809,193.18 | 2,274,875,340.34 |
净资产 | 1,324,870,866.42 | 893,491,800.00 |
营业收入 | 3,173,617,309.51 | 3,518,214,135.87 |
净利润 | 431,379,066.42 | 313,786,299.19 |
是否审计 | 未经审计 | 经审计 |
三、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保障上述融资申请的顺利落实,根据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和其配偶欧春连女士、以及陈刚先生控制的佛山市普拉迪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永信模具有限公司等企业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提供相关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以金融机构合同为准。提供担保期间,陈刚先生及其关联方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也不提供反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四、融资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融资协议和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经由公司融资部门与金融机构商谈后确定,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外,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27,335.88万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均提供了对外担保时,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8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各类型融资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其配偶以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支持公司发展的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融资申请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并在需要时互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次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且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公司的关联方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是正常的商业行为,该担保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决策程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融资申请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七、授权事项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对于上述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对具体业务进行决策,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文件、或办理与上述融资事项或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授权期间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始,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均有效。以上业务发生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9-075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
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为优化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的资产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旭”)拟使用其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增资款将分期支付。增资完成后,浙江爱旭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万元变更为90,000万元,股权结构不变,仍然由广东爱旭持有浙江爱旭100%的股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属于对外投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55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硅片电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增资方式:
广东爱旭以货币出资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向浙江爱旭增资30,000万元人民币。
(三)增资前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 增资前 | 增资后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60,000万元 | 90,000万元 |
股权结构 | 广东爱旭持股100% | 广东爱旭持股100% |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9.30/2019.1-9月 | 2018.12.31/2018年度 |
资产总额 | 4,260,680,059.60 | 3,168,367,140.34 |
资产净额 | 1,324,870,866.42 | 893,491,800.00 |
营业收入 | 3,173,617,309.51 | 3,518,214,135.87 |
净利润 | 431,379,066.42 | 313,786,299.19 |
是否审计 | 未经审计 | 经审计 |
备注:浙江爱旭2018年度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广东爱旭对浙江爱旭进行增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浙江爱旭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运营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浙江爱旭系公司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浙江爱旭拥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团队,始终以防范和控制风险为重心。本次增资后,浙江爱旭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行业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2019-076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科苑路1500号如意智慧酒店一楼致远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11日
至2019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 √ |
2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3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5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 |
6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7.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4)人 |
7.01 | 选举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7.02 | 选举俞信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7.03 | 选举梁启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7.04 | 选举沈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
8.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8.01 | 选举徐莉萍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8.02 | 选举沈鸿烈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8.03 | 选举钟瑞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
9.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9.01 | 选举黄进广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9.02 | 选举陈孟钊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1月26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732 | ST新梅 | 2019/12/4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凡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会议登记: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证券帐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登记时间
2019年12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登记地点联系电话 021-52383315。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1-50381202
传真:021-50381219
联系人:李煜坤
(二)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 | | |
2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 |
3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 | |
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5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 | |
6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 | |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7.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7.01 | 选举陈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7.02 | 选举俞信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7.03 | 选举梁启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7.04 | 选举沈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
8.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8.01 | 选举徐莉萍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
8.02 | 选举沈鸿烈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8.03 | 选举钟瑞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
9.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9.01 | 选举黄进广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
9.02 | 选举陈孟钊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4.01 | 例:陈×× | |
4.02 | 例:赵×× | |
4.03 | 例:蒋×× | |
…… | …… | |
4.06 | 例:宋××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5.01 | 例:张×× | |
5.02 | 例:王×× | |
5.03 | 例:杨××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6.01 | 例:李×× | |
6.02 | 例:陈×× | |
6.03 | 例:黄××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 |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9-077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各监事任期已届满,公司股东陈刚先生拟提名黄进广先生、陈孟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与经全体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各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以上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3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及不超过8亿元的低风险资产池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并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和其配偶、以及陈刚先生控制的企业为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提供担保。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7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黄进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生,本科学历。1984年至1987年,任佛山市法律顾问处(现佛山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1987年至1994年,任佛山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1994年至今,任广东金信方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1年3月至今,任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及前身广东爱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进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孟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本科学历。曾在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和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加入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法务经理、法务部副总经理、法务总监,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孟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新梅 公告编号:临2019-078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了职工大会,选举何晓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何晓珊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何晓珊女士将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各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何晓珊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何晓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生,本科学历。2012年至2014年,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审计专员;2014年至2017年,任广东保威新能源有限公司风控主管;2017年4月至今,任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及前身广东爱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风控主管;2018年5月至今,任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及前身广东爱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何晓珊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