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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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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13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长园南京办公楼、附属设施及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4日及2019年8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长园南京办公楼、附属设施及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以总价款60,309万元人民币向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江宁开发公司”)转让子公司长园(南京)智能电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南京”)所有的办公楼、附属设施及土地使用权,包含178.39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88,112.09㎡办公楼的房屋所有权、约5000㎡连廊所有权以及其它附属设施的产权。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出售子公司长园南京办公楼、附属设施及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0)。

  长园南京与江宁开发公司2019年8月13日签署的《办公楼、附属设施及土地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已于2019年9月10日生效。江宁开发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将标的资产总价款60,309万元人民币转入双方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共同设立的资金监管账户。2019年10月24日,江宁开发公司取得标的资产的不动产权证,标的资产过户完毕。2019年10月25日,长园南京收到了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50%,即30,154.50万元。根据协议约定,江宁开发公司在取得标的资产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0日内将本次交易剩余款项共计30,154.50万元划转到长园南京的银行账户,长园南京配合履行交接物业管理事宜等义务。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出售子公司长园南京办公楼、附属设施及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28)。

  2019年11月25日,长园南京收到本次交易剩余款项30,154.50万元。截至目前,长园南京已收到本次资产交易的全部价款即60,309万元。公司指定披露网站和媒体为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及媒体发布或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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