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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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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9-057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4日(星期日)至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晓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179,123,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2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179,123,3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2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

  2、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1.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吴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9,123,372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吴晓明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2《选举陈心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9,123,372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陈心泉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3《选举陈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9,123,372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陈健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4《选举宫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9,123,372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宫娟女士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5《选举黄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9,123,372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黄灿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6《选举翟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9,123,372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翟峰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樊高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9,123,372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樊高定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何元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9,123,372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何元福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刘春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9,123,372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刘春彦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2.1《选举陆秋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9,123,372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陆秋君女士被选举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邓祥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表决结果: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9,123,372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表决通过。邓祥生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9,123,372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179,123,372股。同意179,123,3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64,215,400股。同意64,2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不含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无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以上议案四、五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19年11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9-058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郭同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郭同柱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5,000股股份。郭同柱先生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且最近二年内未担任为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郭同柱,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至今在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事行政、总裁办、人力资源管理工作;2013年8月当选公司工会副主席;2016年9月至2019年10月当选公司工会主席;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郭同柱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5,0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郭同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9-059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5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1月10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和通讯参与的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陈心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评价和管理水平,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委员设置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三人:吴晓明先生、樊高定先生、翟峰先生,其中吴晓明先生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三人:刘春彦先生、吴晓明先生、何元福先生,其中刘春彦先生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何元福先生、吴晓明先生、刘春彦先生,其中何元福先生任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三人:樊高定先生、吴晓明先生、何元福先生,其中樊高定先生任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吴晓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翟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办公电话:0576-82655833,传真号码:0576-82651228,电子邮箱:zhaifeng@yilida.com。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翟峰先生、陈卫兵先生、江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罗阳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办公电话:0576-82655833,传真号码:0576-82651228,电子邮箱:luoyangxi@yilida.com。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陈巧慧女士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1、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晓明先生简历:详见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的附件。

  2、副董事长陈心泉先生简历:详见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的附件。

  3、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翟峰先生简历::详见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的附件。

  4、副总经理(副总裁)陈卫兵先生:男,1972年6月生,大专学历。2007年8月至2010年8月任亿利达有限担任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兼任宁波丰源执行董事、台州市乒乓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德擎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天津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2月至今兼任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8月至今兼任浙江马尔风机有限公司董事。陈卫兵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450万股股份,是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章启忠先生之妻弟,公司副董事长陈心泉先生的儿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5、副总经理(副总裁)江澜先生简历:男,1974年5月生,本科学历,2010年9月至2019年1月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营销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上海朗炫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台州华德通风机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江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32.8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6、各委员会委员:樊高定先生、何元福先生、刘春彦先生简历详见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的附件。

  7、证券事务代表罗阳茜女士简历:女,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2年5月至2015年11月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工作,201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罗阳茜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2.7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8、审计部经理陈巧慧女士简历:女,196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担任公司会计部经理,2015年3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陈巧慧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25万股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9-060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11月25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9年11月1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陆秋君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的议案。

  同意选举陆秋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陆秋君女士简历详见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的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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