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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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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19-086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6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03,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业务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期限和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债权人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0)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2)。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全资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的授信业务事项签署了保证合同,最高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展融资渠道,增加流动资金信贷额度储备,保证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被担保人: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3、担保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最高担保总额:20,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325,500.00万元人民币(含票据池质押担保额度,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5.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31,672.18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相关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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