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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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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暨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19-12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进展暨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4日,宁波保税区东钱围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钱围海”)与围海股份签订《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围海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设计公司”)股东持有的千年设计公司88.22975%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第三条“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第四条“交易对价的支付安排”的约定,其中围海股份应当以现金方式分两期向东钱围海支付交易价款人民币1.62亿元。协议生效后,围海股份向东钱围海合计支付交易对价人民币1亿元。

  2019年4月16日,围海股份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批文到期的公告》,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第四条4.1“现金对价的支付安排”约定,若中国证监会核准围海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批复的有效期内未能完成配套资金募集,但标的资产交割已经完成,则围海股份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募集配套资金批复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东钱围海支付剩余的50%现金对价”,即围海股份最迟应当于2019年5月6日向东钱围海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6,200万元。

  2019年5月8日东钱围海向围海股份发送《催收函》、6月12日东钱围海委托北京中银(杭州)律师事务所向围海股份发送《律师函》,但截至申请日围海股份仍未履行支付义务。东钱围海于2019年7月24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同时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东钱围海申请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

  仲裁请求为:1、围海股份立即支付股权转让价款62,000,000元;2、围海股份支付自2019年5月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暂计算至申请日为784,767元);3、围海股份支付东钱围海仲裁代理费55万元;4、围海股份承担财产保全申请费和财产保全责任保险;5、本案仲裁费用由围海股份承担。

  二、本次仲裁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东钱围海达成和解意向并签订了《仲裁和解协议》,达成以下和解协议内容:

  1、围海股份付款承诺:

  (1)第一期:围海股份于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东钱围海8,000,000元和仲裁费用(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1,017,517元(若仲裁费用可以适当减免的,由围海股份协助东钱围海向上海仲裁委、律师申请退费或减免,东钱围海向围海股份退还实际减免金额;东钱围海承担实际发生的仲裁费用的50%,围海股份在支付第三期付款时扣除东钱围海承担的该部分仲裁费用款项)。

  (2)第二期:围海股份于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东钱围海12,000,000元。

  (3)第三期:围海股份于2020年1月13日前支付东钱围海8,311,138元。

  (4)第四期:围海股份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东钱围海33,688,862元和相应利息(本金62,000,000元,自2019年5月7日起以每一期的未付金额为基数分期计算,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每一期付清日止)。

  在围海股份向东钱围海支付本和解协议项下第四期款项之前,东钱围海开立甲乙双方共同监管的银行账户,第四期款项围海股份将汇入该监管银行账户。如东钱围海在第四期款项付款前未完成监管账户开立,付款日期将顺延至监管账户开立后的第二日,因围海股份原因导致监管账户未能开立的除外。同时东钱围海承诺收到第四期款项后2个工作日内根据合伙协议及相关合伙人大会决议约定完成对围海股份的分配,如怠于支付,东钱围海承担延迟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5)如围海股份有任一期未能按期足额履行,则东钱围海有权要求一次性付清,并不承担任何仲裁费用。

  2、在本协议签署且东钱围海收到第一期款项后2个工作日内,东钱围海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仲裁,并申请解除对围海股份所有银行账户的冻结。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调解书》(2019)沪仲案子第2676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庭予以准许公司与东钱围海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基本户、工行江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农行宁波高新科技支行一般户以及宁波东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已被解除冻结(注:其中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基本户仍被邵志云案件冻结,工行江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广发银行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仍被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案件冻结,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解除被冻结资金合计7,352,771.51元并恢复正常使用。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双方已达成和解,上述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相关银行账户资金解除冻结有利于公司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对诉讼仲裁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仲裁委员会调解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h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19-12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傍晚以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发送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因事项紧急,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提前3日通知。公司监事会于11月25日下午16: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昭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股东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19-128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予以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于2019年11月22日傍晚以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发送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简称“函件”)。

  截至函件发出之日,围海控股共计持有公司股票49,269.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06%。围海控股现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以下提案:

  1、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仲成荣先生的提案;

  2、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晨旺先生的提案;

  3、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祖良先生的提案;

  4、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先梅女士的提案;

  5、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其先生的提案;

  6、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费新生先生的提案;

  7、关于选举冯婷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8、关于选举沈晓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9、关于选举张人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0、关于选举李罗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1、关于选举唐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2、关于选举马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3、关于罢免黄昭雄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14、关于罢免贾兴芳女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15、关于罢免朱琳女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16、关于选举王少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17、关于选举郑云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18、关于选举邵宁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二、监事会对控股股东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回复

  函件相关提案提及的要求免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和全体独立董事职务以及第六届监事会全体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事宜将对公司治理和经营稳定产生严重影响,基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及公司稳定发展的需要,经公司全体监事研究讨论后认为:

  1、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13日收到围海控股发来的《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围海控股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此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同意控股股东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鉴于提交的提案材料不完备(提案人未能提供相关被提名人同意接受提名的书面承诺、未能提供充分证明被提名人具备履职能力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性的审查材料等),无法准确审核与判断。需对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进一步核查,完备提名程序,不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围海控股共计持有围海股份股票49,269.72万股,占围海股份总股本的43.06%,因此围海控股有权在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下,向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鉴于目前公司监事会已收到《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因事项紧急,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提前3日通知。公司于11月25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围海控股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请求,并决定由公司监事会召集并主持,于2019年12月24日在公司12楼围海学院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能够充分、准确、完整、及时、全面的了解相关信息,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督促围海控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尽快进一步完善相关提案内容及信息,以便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及时补充公告。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围海控股《关于提请召开围海股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3、上海信和安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公司监事会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19-12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15:00至2019年12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围海学院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仲成荣先生的提案》(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2、《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晨旺先生的提案》(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3、《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祖良先生的提案》(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4、《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黄先梅女士的提案》(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5、《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其先生的提案》(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6、《关于罢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费新生先生的提案》(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7、《关于罢免黄昭雄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8、《关于罢免贾兴芳女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9、《关于罢免朱琳女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本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10、《关于控股股东要求公司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10.01 选举冯婷婷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2 选举沈晓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3 选举张人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控股股东要求公司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11.01 选举李罗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2 选举唐建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3 选举马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控股股东要求公司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12.01 选举王少钦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02 选举郑云瑞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03 选举邵宁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1、2、3、4、5、6、7、8、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上选举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议案10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本次 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议案 11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本次应选独立董事 3 人; 议案 12 对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邮编:315103,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

  联系人:马志伟、陈梦璐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3887800

  邮政编码:31510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7楼证券部

  会务常设联系人:马志伟、陈梦璐

  联系电话:0574-87911788

  传真:0574-83887800

  邮政编码:315103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冯婷婷简历

  冯婷婷,女,汉族,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工商大学工商管理学士,英国利物浦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理学硕士。现任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系围海控股董事长冯全宏先生之女。

  冯婷婷女士 2018 年加入围海控股,担任围海控股董事长助理至今。在加入围海控股之前,冯婷婷女士先后任职于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冯婷婷女士,未持有围海股份的股份,截至提案日,其母陈美秋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43%股份,其配偶李澄澄直接持有公司2.94%股份,其父冯全宏先生为围海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冯婷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沈晓冰简历

  沈晓冰,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学位。沈晓冰先生历任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兼公司专家委员会秘书,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总经理,董辅礽经济学基金会理事、秘书长,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研究员兼公司创新业务办公室主任、研究部负责人,湖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截至提案日,沈晓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沈晓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人杰简历

  张人杰,女,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人杰女士自2007年至2016年任职中融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2019年中媒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提案日,张人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人杰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罗力简历

  李罗力,男,194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

  李罗力先生现为南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物价总局物价研究所副所长、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深圳市信息中心主任、深圳市委副秘书长、综合开发研究院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主持工作)等职。现任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理事长、深圳市马洪经济研究发展基金会创会理事长、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名誉会长兼执行长等职。2016年6月起任怡亚通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深圳市赛格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提案日,李罗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罗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建新简历

  唐建新,男,1965年12月生,湖南平江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武汉市审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

  唐建新先生现任平煤股份、理工光科、东阳光药3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先后担任过楚天高速、武汉中商、中百控股、武汉控股、武汉光迅科技、深圳华鹏飞、神州长城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理财、审计和管理会计领域。

  截至提案日,唐建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唐建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洪简历

  马洪,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长。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4年7月至今任大名城B独立董事。

  截至提案日,马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马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少钦简历

  王少钦,男,195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副教授职称。1981年3月一1992年4月任河南金融管理学院教师、团委书记、宣传部长;1992年5月一1997年2月任河南金育实验银行行长;1997年3月一2001年2月任厦门联合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1年3月一2005年1月任中泰信托投资公司副总裁;2005年2月一2009年7月任安徽国元信托投资公司总裁;2009年8月一2012年10月任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兼中泰信托投资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11月至2019年5月任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任亚洲金融合作联盟专职副主席兼执行秘书长。

  截至提案日,王少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少钦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云瑞简历

  郑云瑞,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深圳仲裁委员会和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任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郑云瑞先生现担任德尔股份(2018年3月至今)、大连电瓷(2019年4月至今)、新余国科(2015年12月至今)独立董事、上海石化(2014年12月至今)独立监事,曾担任晨化股份(2013年6月至 2017年8月)、先锋电子(2014年9月至 2019年5月)、江泉实业(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提案日,郑云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云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邵宁峰简历

  邵宁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0年10月出生,2002年7月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2012年至今任宁波乐盈博纳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提案日,邵宁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邵宁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6

  2、投票简称:围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及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X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 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内填写选举票数;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

  1、 提案10、11、12项采用累积投票制:(1)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3)选举监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可以对其拥有的表决权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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