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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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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人”、“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战略配售在东吴证券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为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创新资本”),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东吴证券江苏北人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江苏北人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2.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无效报价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8.05元/股(不含18.0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0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0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19年11月22日9:34:00.200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0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19年11月22日9:34:00.200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将配售对象名称为“华量九坤2号私募基金”的配售对象予以剔除。最终合计剔除416个配售对象,被剔除的拟申购数量合计124,8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245,340万股的10.0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3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9年11月2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11月2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4. 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根据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通过东吴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提交的《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5. 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6. 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及回拨后各类别投资者的股份分配情况请见“二(五)回拨机制”。

  7. 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9年11月29日(T+2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19年11月29日(T+2日)16:00前到账。

  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0.5%,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9年11月29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1月2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8. 中止发行情况: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9. 违约责任: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0.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2019年1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 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2222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江苏北人”,扩位简称为“江苏北人”,股票代码为“688218”,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北人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87218”。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截至2019年11月22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6.11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9年11月22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17.36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3.50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1.5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4.6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2.1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934.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734.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40.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93.1635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3.40%,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46.9365万股将回拨到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1,792.686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55%;网上发行数量为748.1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4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2,540.8365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同2019年11月2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简称为“江苏北人”,申购代码为“688218”。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17.36元/股,申购数量须为其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并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218”,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7,000股。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19年11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9年11月27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2019年11月29日(T+2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19年11月29日(T+2日)16:00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2019年12月3日(T+4日)对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9年11月29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11月2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 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6.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9年11月2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7.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0,934.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609.79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3,324.45万元。

  8. 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11月18日(T-7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 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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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及核查情况

  1. 总体申报情况

  2019年11月22日(T-3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19年11月22日(T-3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发行申购平台收到34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164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购总量为1,246,240万股,报价区间为14.72元/股- 18.43元/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

  2. 投资者核查情况

  经主承销商和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核查,共有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投资者申请材料;不存在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情形。上述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的申购数量为900万股(其中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未剔除网下投资者),具体请见本公告“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3. 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其余34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161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对应的拟申购总量为1,245,340万股,报价区间为14.72元/股-18.43元/股,申购倍数为713.36倍。

  (二)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有关情况

  1. 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申购时间也相同的,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8.05元/股(不含18.0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0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00万股,且申购时间晚于2019年11月22日9:34:00.200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8.05元/股,申购数量等于3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19年11月22日9:34:00.200的配售对象中,按照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将配售对象名称为“华量九坤2号私募基金”的配售对象予以剔除。最终合计剔除416个配售对象,被剔除的拟申购数量合计124,8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245,340万股的10.0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以上共计剔除59家投资者管理的416个配售对象(其中14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45家投资者)。

  2. 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300家投资者管理的3,745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申购总量为1,120,54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641.87倍。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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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A4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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