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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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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3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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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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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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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基础,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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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当年确认了1,545.15万元股份支付费用所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外,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构成。

  (三)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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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净额,2019年1-6月数据已经年化处理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净额,2019年1-6月数据已经年化处理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

  11、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开发支出)/净资产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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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P0/(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的构成和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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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呈现较快增长趋势,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规模快速增长,且保持了较好的盈利能力,使得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等资产的规模不断增加,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基本稳定,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86.29%、84.12%、83.68%和83.65%,目前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低,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固定资产将会大幅增加,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将会上升。

  (2)负债的主要构成和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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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随着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负债总额呈现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其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61%、93.83%、92.72%和89.49%,公司流动负债主要是通过短期借款和商业信用的形式形成。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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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56、1.81、1.85和2.03,速动比率分别为1.22、1.33、1.43和1.58,整体上看,报告期公司营运资金能够满足清偿到期债务的需求,流动负债引起的财务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呈现上升趋势,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持续增强。

  ②资本结构及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1.77%、64.89%、58.22%和46.14%,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24%、49.60%、48.76%和46.09%,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长期偿债能力显著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7,434.83万元、14,374.01万元、17,967.76万元和10,672.80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5.80倍、51.05倍、64.58倍和53.42倍,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高,还本付息能力较强。2016年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A、公司当年因实际控制人增资确认了1,545.15万元股份支付费用;B、公司当年支出的私募债利息费用相对较高。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营业收入及营业毛利,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及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公司利润规模持续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高。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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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绩持续增长,2017年及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44.84%和38.81%。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00%、85.11%、91.55%和84.51%,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对外提供电子元器件贴片加工的收入和出租自有房产的租金收入。

  2017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增长明显,主要由于共享充电宝等市场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对外的贴片加工业务规模增长所致。2019年1-6月,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贴片加工客户本期开始委托公司生产新的产品,主要包括无线蓝牙耳机及自动扫地机等。

  ①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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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分别实现收入32,145.50万元、44,487.55万元、67,588.91万元和35,059.86万元,收入规模持续增长,主要源于下游车载视频监控市场需求增长、对公司产品认可度的提升以及公司持续开拓新的细分行业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以境内销售为主,主要由公交、两客一危、出租车、渣土及环卫行业监控产品组成。各细分行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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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渣土及环卫行业产品是公司于2017年下半年起推出的新系列产品,当期的收入规模相对较小。2017年12月,昆明市政府常务会批准通过的《昆明市智能环保渣土车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昆明市主城区推广使用新型智能渣土车,并逐步淘汰原有老式渣土车。同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住房建设局联合发布《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SZDB/Z 284-2017),其中要求深圳市内的渣土车需具备货箱状态识别、驾驶行为监测、远程锁车等功能。

  2019年4月,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关于实施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进一步规范工程渣土运输市场的通知》,为有效降低工程渣土运输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要求上海市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均应当安装盲区监测系统和驾驶员安全行为监测系统。

  受以上地方政策推动,下游客户对渣土车行业监控产品的需求增加。公司渣土车行业产品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帮助客户实现对渣土车辆运营全过程的智能监管,受到客户的认可,在昆明、深圳、上海等地区的渣土车智能监控项目中实现了批量销售及应用,使得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渣土车行业产品的销售收入均实现了大幅增长,增长情况与市场需求、行业趋势相符。

  B、商用车通用监控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商用车通用监控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4,907.68万元、28,026.02万元、40,674.95万元和20,390.69万元,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公司商用车通用监控产品以境外销售为主,随着境外市场的持续拓展,公司与境外多家知名品牌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商用车通用监控产品境外销售收入占比逐年上升。另一方面,境内客户对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的需求持续上升,商用车通用监控产品的境内销售占比相对降低。

  ②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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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源于境内市场,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09%、67.82%、64.57%和62.68%。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内各地区的车载视频监控项目中,客户分布在各地,业务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受各省市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推广进度影响,公司每年的客户以及项目实施地点存在一定变动,使得公司境内各地区收入占比存在一定波动。

  同时,公司大力拓展境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占主营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91%、32.18%、35.43%和37.32%,呈持续上升的态势。境外销售以较成熟的美洲及欧洲市场为主,具备较强的客户基础。

  (2)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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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31,906.80万元、50,556.47万元、68,482.16万元和36,979.53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带动成本相应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其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7.25%、80.74%、88.56%和77.28%,2017年以来,随着销售规模的大幅增长,公司购置了大量的生产设备,产能逐年增长,同时公司所处行业的季节性导致公司存在阶段性的富余产能,为充分利用富余产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随着共享充电宝等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公司承接了部分贴片加工业务,导致其他业务成本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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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基本保持稳定,其具体情况如下:

  ①直接材料

  公司直接材料主要由电子元器件、PCB板、无线模块、存储器、定制的摄像头及线缆等组成。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3.03%、93.13%、93.41%、94.26%,占比均在90%以上,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最重要的构成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比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车载成套解决方案,其中主机、网络摄像机、智能外设等核心产品均为公司自制,模拟摄像机、线缆等少部分配件根据客户需求采购后直接搭配在成套产品中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外购配件主要根据客户需求选配,整体而言公司直接材料以自制产品为主。2016年至2018年,公司外购配件占比逐年下降,主要受各细分行业客户需求变动的影响;2019年1-6月,公司外购配件占比较2018年度上升2.96%,主要原因为渣土车需要提供货箱状态识别、违规控车等相对较多功能,因而搭载的配件较多,2019年1-6月渣土行业产品成本占比大幅增长。

  ②直接人工

  公司直接人工主要由车间一线生产工人的工资及福利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73%、4.12%、2.97%、2.89%,2017年,公司直接人工占比较2016年增长0.39%,主要由于深圳地区工资水平有所提升所致。2018年,公司直接人工总额较2017年增长7.13%,但其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2017年却下降1.15%,主要原因为:一方面,随着公司销售规模扩大,公司的生产工人人数在增加,同时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也在同步提升;另一方面,公司2018年因新增设备折旧等导致制造费用总额较高且占比提升,从而拉低了直接人工的占比。2019年1-6月,公司直接人工占比较2018年略有下降,主要由于境内外客户对智能外设等配件需求的增长导致直接材料占比提升,进而拉低了直接人工的占比。

  ③制造费用

  公司制造费用主要由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固定资产折旧、辅助材料、水电费等项目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24%、2.75%、3.62%、2.85%,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占比基本保持稳定。2017年公司制造费用占比较低,主要原因为共享充电宝等其他业务规模大幅增长,规模效应较为显著所致。2018年公司制造费用总额较高,主要由于公司于2017年底购置了较大规模的生产设备,导致2018年设备折旧相对较高所致。2019年1-6月,公司制造费用占比较2018年下降0.77%,主要由于境内外客户对智能外设等配件需求的增长导致直接材料占比提升,进而拉低了直接人工的占比。

  (3)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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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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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保持在40%-46%之间,整体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主要受细分产品收入占比变化的影响。

  ①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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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在43%-49%之间。2016年至2018年毛利率的波动主要受细分产品收入占比变化的影响,2019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一方面受上游技术更迭、良品率上升等因素的影响,SD卡、电子元器件、无线通信模块等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下降,降低了公司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另一方面由于毛利率较高的渣土车行业产品的销售占比提升,推动了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上升。

  ②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毛利率波动分析

  公司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主要由公交、出租车、两客一危等行业产品组成,公司于2017年拓展了渣土及环卫监控市场,其业务规模在2018年下半年实现了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毛利率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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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的毛利率波动主要受细分行业产品收入占比变化的影响。

  2017年度,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的毛利率下降,主要由于产品销售结构变动影响,毛利率较低的两客一危行业产品销售比例上升。由于山东、湖北、贵州等省份对两客一危视频监控系统的推广安装,下游客户对相应监控产品的需求增加,公司两客一危行业产品的销售收入在2017年大幅增长,占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由2016年的21.79%上升至30.93%,使得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整体毛利率下降。

  2018年度,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的毛利率略有上升,主要由于渣土及环卫行业产品的毛利率及销售占比上升。

  公司渣土及环卫车的监控产品业务在2017年处于初步拓展阶段,且为打开市场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渣土及环卫行业产品在2017年的定价相对较低。2018年,昆明、深圳推广使用新型智能渣土车,下游客户对公司渣土车行业产品的需求增加。根据合同约定,产品的安装或售后运维服务需由公司提供,使得渣土及环卫行业产品的毛利率及收入占比均有所提升,其毛利率由2017年的35.35%上升至64.35%,销售收入占比由2017年的0.26%提升至14.11%,从而拉高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的毛利率。

  2019年上半年,随着渣土车监控市场的持续拓展,毛利率较高的渣土行业产品的销售比例进一步提升,占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由2018年的14.11%上升至25.02%,使得商用车行业信息化产品整体的毛利率上升。

  另一方面,受上游技术更迭导致良品率上升、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SD卡、电子元器件、无线通信模块等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有较大的降幅,降低了公司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从而推动了毛利率水平的上升。

  ③商用车通用监控产品毛利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商用车通用监控产品的毛利率整体保持稳定。公司销往境内外的商用车通用监控产品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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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境外市场的持续拓展,公司与境外多家知名品牌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商用车通用监控产品境外销售收入占比逐年上升;而另一方面,境内客户对行业产品的需求持续上升,对通用监控产品采购较少,境内客户采购通用产品仅为实现较为基础的视频功能,境内通用产品毛利率逐年下降。

  2019年上半年,受上游技术更迭、良品率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SD卡、电子元器件、无线通信模块等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有所下降,降低了公司产品的直接材料成本;另一方面毛利率较高的境外通用产品的销售收入进一步提升,销售收入占比由2018年的86.04%上升至92.33%,从而使得商用车通用监控产品的毛利率上升。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的主要项目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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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主要财务优势

  公司主要从事以视频为核心的商用车监控信息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净利润保持连续而稳定的增长。

  公司拥有包括生产、研发及销售等生产经营所需的完整资产体系,资产质量较好。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资产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实力稳步提升。

  2、主要财务劣势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也面临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通过自身盈利积累、银行借款来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要,较难满足公司目前的生产建设和市场拓展的资金需求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发展。

  3、对公司未来经营能力趋势的分析

  公司将保持专注于以视频为核心的商用车监控信息化产品的软硬件开发、设备制造、产品销售及技术服务。随着业务发展,品牌的知名度和客户忠诚度持续提升,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较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能通过募集资金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利用资本市场有效解决资金不足和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可以满足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减轻财务费用负担,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

  十、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公司按股东持股数额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及现金加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的顺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净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

  (3)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4)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后分红回报规划》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除继续执行上述一般股利分配政策外,公司还将执行以下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独立董事、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愿和要求,实行持续、稳定的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积极实施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条件的同时,制订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利润分配规划

  公司发行上市后,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价值目标,持续采取积极的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注重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4)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订具体的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5)上市当年及未来两年利润分配计划

  公司上市当年及未来两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公司应按照《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履行利润分配的相应审议程序。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6)《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方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分红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等),充分听取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7)《公司章程(草案)》关于现金分配比例的政策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8)《公司章程(草案)》关于差异化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含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二)股利分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过3次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2016年4月1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从2015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中提取1,800.00万元,按当时的持股比例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给各股东。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此次股利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2017年6月6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从2016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中提取2,880.00万元,按当时的持股比例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给各股东。截至2017年9月20日,公司此次股利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2018年5月15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从2017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中提取4,536.00万元,按当时的持股比例以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给各股东。截至2018年10月8日,公司此次股利分配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未分配的滚存利润,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十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拥有9家全资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2家间接控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子公司

  1、重庆锐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深圳市锐明视讯电子有限公司

  ■

  3、深圳辰锐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下转A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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