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22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年11月21日15:00至2019年11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11月22日9:30~11:30,13:00~15:00。
2、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06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曾光安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519,558,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1978%。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14,616,0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8630%。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4,942,0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348%。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6,472,5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3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530,4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4,942,0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348%。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改聘2019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19,493,5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6%;反对6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08,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34%;反对6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5%;弃权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孙德安先生、许飞先生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